厢兵是指 宋代 承担各种杂役的军队。 北宋 初﹐将各地藩镇的精兵抽调中央﹐剩余的老弱残兵留在本地﹐另加新设供劳役的军队﹐组成厢兵。招募厢兵一般不讲求体质﹐还有部分厢兵来源于流放的罪犯﹐禁兵武技不合格或者犯法﹐也可降充厢兵。 宋朝 的厢兵从事各种劳役﹐诸如修建﹑运输﹑邮传等等﹐劳役极其沉重,军俸却很微薄﹐死亡和逃亡现象严重。厢兵在名义上按马兵和步兵﹐分别隶属侍卫马军司和步军司。各种番号的厢兵一般有都和指挥两级编制﹐并以指挥为单位﹐分驻于各州府﹐或直属某些机构﹐部分厢兵还有军一级的编制。
简介
各州府也往往设置厢兵的马步军都指挥使﹑副都指挥使和都虞侯﹐以统辖本州府不同番号的厢兵若干指挥。 赵祯 时﹐设置“教阅厢军”﹐实际上是发放厢兵的低等军俸﹐而作禁兵使用。于是厢兵遂分“教阅”和“不教阅”两部分。 赵顼 时﹐又将教阅厢兵升格为下等禁兵﹐于是厢兵又成 清一色 的 厢军 。 南宋 时﹐厢兵制度并无变化。
厢兵者,诸州之镇兵也。内总于侍卫司。一军之额,有分隶数州者,或一州之管兼屯数州者,在京诸司之额五,隶宣徽院,以分给畜牧缮修之役,而诸州则各以其事属焉。 建隆 初,选诸州募兵之壮勇者部送京师,以备禁卫,余留本城,虽无戍更,然罕教阅,类多给役而已。
实例介绍
景德四年七月
景德 四年七月,如京使何士宗言:“诏条禁军将士依等级并行伏事之理,违者按军令。其 厢军 将士等未立条制,欲望约前诏减一等定令。”帝曰:“禁卫兵士无他役使,且 给优厚,欲其整肃,有所凛畏,故设此条禁。今以 厢军 约此施行,恐难经久。况尊卑相犯,自有条律,不行可也。”十二月,诏厢军及诸州本城犯,所部决杖讫,并移隶他军,内情理重及缘边随军者奏裁。
大中祥符元年
大中祥符 元年,诏应诸道州、府、军、监厢军及本城指挥,自都指挥使已下至长行,对本辖人员有犯阶级者,并于禁军斩罪上减等,从流三千里上定断;副兵马使已上,勘罪具案闻奏。 厢军 军头 已下至长行,准敕犯流免配役,并徒三年上定断,只委逐处决讫,节级已上配别指挥长行上名,长行决讫,配别指挥下名收管。如本处别无军分指挥,即配邻近州、府、军、监指挥收管。内别犯重者,自从重法。其诸 司库 务人员兵士有犯上件罪名者,并依前项 厢军 条例施行。
五年二月
五年二月,上谕 王钦若 等:“累议老病之兵渐多,在京者令逐司将臣,外处者散差诸司使副拣选。可指挥所拣殿前、侍卫马步军司,令先逐指挥自指挥使已下,据见管兵士除堪任披带征役外,其自来懦弱、教阅不出之人及老病不堪者,籍其名,供申次第,管辖处各就逐营看详定夺,然后缴申逐司,与差去使臣同共拣选。如有协情不当,即具始末以闻。其厢军都指挥使已下并当严断,外处拣就粮兵士亦如之。”又宣示:“外处就粮诸军,有捧日、天武第七第九 第十军 军额,皆是自上军经两三度拣选,以其久处禁卫,不欲便拣落,特设上件军额处之。朕深虑拣兵臣僚、军头等同诸军例,更拣配下军,可遍谕之。老病者便放归农,内 辽朝 、 渤海国 、 日本 外国人恐无依倚,特与收充本军剩员。”又:“所差臣僚、军头赴外处拣人。缘军分指挥及出入次第名目体例甚多,令 枢密院 具合行条约及施行事件,并画一处分,令遵守施行。”
又:“殿前、侍卫马步军司自来拣下披带禁军,量减衣赐月粮充剩员,并无定额,散在逐营拘系,不获营生,官中所给岁计不少,可乘此时一例拣选。除老病者放归农外,据诸军见管人数额定充看营剩员,余并拨并一处收管,以备令赴诸处 应。既有定额,必不敢多拣充剩员。”又诏:“承前遣使取内外军中疲老者,咸给奉粮之半,以隶剩员,今可简阅使归农。其合留者,亦据逐营给役数外别为营舍处之。内 辽朝 、 渤海 、 日本 外国人虑无所归,且依旧。仍令所至州郡并与总管、 辖阅验,连书其状,具当去留之数,及引视军校之不任职者,附驿以闻。其当从隶军额,即就配近便州郡;缘边者徙于内地,并与 本州岛 官吏移牒转送;当停者给与公验,止许居本州,岁申上其籍,并给次月奉粮、装钱、 日食 遣之。所简马,但筋齿弱、老病不疗者,件析以闻。在京殿前、马步军司有所升退,即时具名籍申枢密院,未当者悉改正之;当徙者给装钱,在道只给粮;当停者给一月奉粮,勿复奏裁。外州军士当降以次军分者,所隶州郡听自择。”
又诏:“广南东西、荆湖南北、 福建省 、 江南 、京西等七路诸州、府、军、监见管杂犯配隶军人等,各差使臣一人,驰驿往逐处与 转运使 、副或提点臣僚、 知州 、通判、钤辖、都监、监押同共简选,就近体量人数,分配侧近州军本城收管。如年老病患,委实久远不任医治充役者,放令逐便;其少壮者即差人管押赴阙引见,当议选配近上军分。如不愿量移及赴阙者,亦听其便,仍于军分量与迁改。如地远勾抽迟延,即驰驿分路简讫,具析以闻。”
七年,诏:“今后军回在京者且未编排,依例引见。内有老疾合配外处军分,及看仓库、草场神卫剩员并看营剩员等,与限歇泊半月后,编排引见讫,限五日般移。其外处军回经过兵士并依此例,仍见讫与假十日,令移隶所配处。”
八年,诏:“诸路转运司、殿前侍卫马步军军头司、三司、宣徽院、 开封府 、诸 司库 务等处人员兵士等,如内有杀贼得功及诸般使唤得力者,或因官中取索之时具诣实结罪供,申所辖去处,保明申奏。”
天禧 元年,诏选天下厢兵迁隶禁军者凡五千余人。二年,诏:“河北禁军疲老不任力役者,委本路提点刑狱臣僚简阅,不得庇匿,以费廪粮。”
庆历 中,招收广南巡海 水军 、忠敢、 澄海区 ,虽曰 厢军 ,皆予旗鼓训练,备战守之役。 皇祐 中, 河北省 水灾,农民流入京东三十余万,安抚使 富弼 募以为兵,拔其尤壮者得九指挥,教以武技。虽廪以厢兵,而得禁兵之用,且无骄横难制之患。诏以其骑兵为教阅骑射、威边,步兵为教阅壮武、威勇,分置青、莱、淄、徐、沂、密、 淮阳区 七州军,征役同禁军。嘉 四年,复诏西路于郓、 、齐、 、济、单州置步兵指挥六,如东路法。于是东南州军多置教阅厢军,皆以威勇、忠果、壮武为号,训肄如禁军、免其他役。
治平 初,遣使分募河北、 山西省 、 陕西省 、京东民为本城,遇就粮禁军阙,即遣补。又陕西州军悉置壮城如 河北省 ,以备缮完城垒之役。 景祐 中,本城四十三万八千,逮 治平 三年,乃五十万。
熙宁 三年五月,诏以禁军分五部法检治 厢军 ,其后禁军或降剩员,或升补,皆以备厢军诸路力役之事。间诏募增,而京西转运司所募多至三万人;陕西减额五千人,亦至三万人。河朔流民寓 京东 者如旧制招募教阅,以为忠果二十指挥, 汉隶 河北总管司,以除盗恤饥。而河北及 熙河 路修城垒,河北所募兵五千人,熙河亦三千人。修京城,以废马监兵置广固、保忠凡十指挥,亦五千人,湖南OD人平,戎、泸军兴,洮、河转漕,又皆增置焉。
初, 枢密院 言:“ 京师 役兵不足,岁取于诸路,而江、淮兵每饥冻,道毙相属。略计岁所用外军七千人,调发增给不 。请募东西八作司壮役指挥,诸司杂犯罪人情轻者并配隶,以次补杂役、效役,代诸路 厢军 ,”从之。又言:“诸路 厢军 名额猥多,自骑射至牢城,其名凡二百二十三。其间因事募人,团立新额,或因工作、 、水陆运送、通道、山险、桥梁、邮传、马牧、提防、堰 ,若此者事在而名未可废。及剩员直、牢城皆待有罪配隶之人;壮城专治 城隍 ,不给他役,别为一军;而教阅厢军亦自为额。请以诸路不教阅厢军并为一额,余从省废,其移并如禁 军法 。”奏可。遂下诸路转运司,以州大小高下为序,始自某州为第一指挥,差次至某州,凡为若干指挥,每指挥毋过五百人。 河北省 曰崇胜, 山西省 曰雄猛, 陕西省 曰 保宁 , 京东 曰 奉化区 ,京西曰劲武, 淮南市 曰宁淮,两浙曰崇节, 江南 曰效勇,荆湖曰宣节, 福建省 曰保节,广南曰清化,川四路曰克宁。八年,诏忻、代州诸 ,以禁军代厢军。
元丰四年
元丰 四年,诏升 南京 、青、郓、邓、曹、济、 濮州 有马教阅 厢军 ,及真定府北砦劲勇、 环州 下蕃落未排定指挥,并为禁军。五年三月,以西边用兵,诏诸处役兵并罢,令诸路转运司刬刷京东西、河东北、淮南厢军,又令都水监刷河清及客军共三万余人赴 陕西 团结。十月,诏诸路教阅厢军,于下禁军内增入指挥名额,排连并同禁军。于是,马步排定有马厢军二十二指挥,无马厢军二百二十九指挥。元丰之末,总天下厢兵马步指挥凡八百四十,其为兵几二十二万七千六百二十七人,而府界及诸司或因事募兵之额不与焉。
哲宗元祐二年
哲宗 元祐 二年, 太师 文彦博 言:“ 厢军 旧隶 枢密院 ,新制改隶兵部,且本兵之府岂可无籍?”枢密院亦以为言。乃诏本部自今进册,以其副上枢密院。三年,诏京西路厢军以三万五百人为额,又诏天下州郡以地理置壮城兵。
元符元年
元符 元年,诏罪人应配五百里以上,皆配 陕西省 、河东充厢军,诸路经略司各二千人止。三年,诏拨陕西保宁指挥入诸路厢军额。
崇宁四年
崇宁 四年,诏诸路厢军不以等样选少壮人招刺。又诏:厢军工匠除上京修造外,其余路所差,并放还休息之。
政和五年
政和 五年,广固四指挥各增五百人,以备京城之役。六年三月,增置通济兵士二千人,备御前牵挽纲运。于是工役日兴,增募益广矣。
建炎而后
建炎 而后,兵制靡定,逮 乾道 中,四川厢军二万九百七十二人,禁军二万七千九百九十二人。厥后废置损益,随时不同,摭其可考者以附见焉。
其将校则有马步军都指挥使,有副都指挥使、都虞侯。马军有都指挥使、副都指挥使、都虞侯,步军亦如之。马步军诸指挥有指挥使、副指挥使。每都有军使、副兵马使、都头、副都头、十将、将虞侯、承局、押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