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常(1027~1090),字公择,南康建昌(今 永修县 )人。 生于 赵祯 天圣 五年,卒于 赵煦 元祐 五年,年六十四岁。少读书庐山白石僧舍。既 第,留所抄书九千卷,名舍曰 李姓 山房。登 皇祐 进士 ,调 江州 判官。 熙宁 中,(公元一〇七二年左右)为右正言,知 谏院 。 王安石 与之善。时安石立新法,常极言其不便。安石遣亲密喻意,常不为止。哲宗时,累拜 御史中丞 ,出知 邓州市 。徙 成都市 ,卒于行次。常著有文集、 奏议 六十卷,诗传十卷,及元 会计录三十卷, 均《 宋史本传 》并传于世。
生平介绍
1027年(仁宗 天圣 五年),李常生于南康军建昌(今 永修 )磨刀。警悟好学,文思敏捷。与 孙觉 后来都师事吕正献公;
少年时与弟李布(公南)与庐山五老峰下白石僧舍(白石庵、白石山房、李氏山房、尚书山房、公择山房、白石书院是同名)读书,藏书万卷。成年,取表字公择;
1049年( 仁宗 皇祐 元年),三月中 进士 。将藏书9000卷捐献,成立第一家私人图书馆。 苏轼 35年后写《 李氏山房藏书记 》、《白石山房》诗;
后任 江州 判官、蕲州与 宣州 观察 推官 。发运使 杨佐 向朝廷推荐李常,李常谦让给好友 刘琦 。杨深受感动,将二人一起推荐;
1068年( 赵顼 熙宁 元年),任右正言、知 谏院 、 秘阁 校理。按 林语堂 《 苏东坡传 》里面描述,李常为苏轼至交、诗友,形象‘矮胖’;
1070年(神宗熙宁三年), 王安石 任李常做‘权三司制置条例司’,李常拒绝。三月丙申, 孙觉 、 吕公 着、 张戬 、 程颢 、李常上疏极言新法,反对‘ 青苗法 ’。李常被封还诏书,坐罢职,守本官,落籍为“秘阁校理”。不久右正言孙觉、 御史中丞 吕公著 、 赵抃 、程 、张 、 王子韶 罢官外放。四月 壬午 ,右正言李常被贬通判 滑州 ;
1074年(神宗熙宁七年),调 湖州市 知府 。筑‘六客堂’,六客集会,集‘六客诗’、‘六客堂词’;
1076年2月(神宗熙宁9年),转齐州太守,灭除多年盗患,兴水利,赈百姓。 苏辙 在他手下任事一年左右。非常敬重李常,赠诗歌几十篇。
1079年后李常又 转调 淮南西路 提点刑狱等职务。
1084年(神宗 元丰 七年), 吏部尚书 ,提拔 苏轼 受阻;
1086年( 赵煦 元祐 元年),‘哲宗立,进 户部尚书 ’, 司马光 坚决支持李常,认为任用李常掌管财政,可以让天下人知道国家不在急于征利。任职直到1088年。本年司马光 。
1087年10月奏请设立 泉州市 、密州等地市舶司,是 海上丝绸之路 的缘起。
1088年(哲宗元祐三年),编成中国第一部全面的财政 会计学 专著《元佑会计录》。
升 御史 中臣、加龙图阁直学士。
1089年(哲宗元祐四年),“五月 癸酉 ,诏自今侍读以三人为额,李常兼侍读”。
1090年( 赵煦 元祐 五年),贬 成都市 知府,道陕西 乡县,2月初2日暴病卒。
成就
累勋至上护军、 陇西县 郡侯 ,赐紫金鱼袋,食邑 1100户,实封300户。 秦观 (少游)作《尚书李公择常行状》、 魏国公 苏颂 做《龙图阁直学士知成都府李公墓志铭》、 苏轼 做跋。有《文集奏议》(有的 史书 称《庐山奏议》)60卷、《诗传》10卷、《元祐会计录》20卷。(见《 宋史 》。李常传)
家人
哥哥李莘字野夫,领乡荐,官至 转运使 。
姐姐文城君嫁本邑 进士 洪亶,生进士洪民师,民师娶 黄庭坚 长妹黄氏(1046-1070年),生 洪朋 、 洪刍 、 洪炎 、 洪羽 ,皆名诗人。
姐姐安康郡太君生黄庭坚、 黄大临 等,江西诗派创始人黄庭坚云:“长我教我,实惟舅氏”;
李常孙 李彭 亦名诗人。
藏书
皇祐 元年(1049)进士,历 江州 判官,调 蕲州镇 推官 。 赵顼 即位,除 秘阁 校理兼 史官 检讨。当时新法始立,他上书反对,被罢为馆阁校理官, 王安石 引为三司条例检详官,辞不就。 熙宁 中改为右正言,知 谏院 ,同管勾国子监,知 鄂州市 、 湖州 、齐州,通判 滑州 。 元丰 中召为 太常 少卿。出知 邓州市 ,徙 成都府 。 赵煦 立,进 吏部侍郎 、 户部尚书 ,拜御使中丞兼侍读,加龙图阁直学士。年幼即喜书,少读书于 庐山五老峰 白石庵僧舍,为官以后,而留所藏书9 000卷于室内,后增至2万余卷,世人称为“ 李氏 山房”。 南宋 著名学者 周密 在《 齐东野语 》中记其:“藏书之富,次如曾南丰及李氏山房,亦皆一二万卷”。 苏轼 作有《 李氏山房藏书记 》。其书不藏于家,而藏于僧舍,以供大家使用,苏轼称为其“此仁者之心也,余既衰且病,无所用于世,唯得数年之间,尽读其所未见之书”。现代学者 袁同礼 称其“不 当时之 公共图书馆 ”。南宋 王明清 论他的藏书和 戚同文 、 沈立 、 曾巩 等人均为士大夫中藏书名家。藏书后毁于兵火。著有《奏议》60卷。《诗传》10卷,《元祐会计录》30卷及文集等。
宋史内容
李常,字公择,南康建昌人。少读书庐山白石僧舍。既擢第,留所抄书九千卷,名舍曰 李姓 山房。调 江州 判官、 宣州 观察 推官 。发运使 杨佐 将荐改秩,常推其友 刘琦 ,佐曰:"世无此风久矣。"并荐之。
熙宁 初,为 秘阁 校理。 王安石 与之善,以为三司条例检详官,改右正言、知 谏院 。安石立新法,常预议,不欲青苗收息。至是,疏言:"条例司始建,已致中外之议。至于均输、青苗,敛散取息,傅会经义,人且大骇, 何异 王莽 猥析《 周官 》片言,以流毒天下!"安石见之,遣所亲密谕意,常不为止。又言:"州县散常平钱,实不出本,勒民出息。" 赵顼 诘安石,安石请令常具官吏主名,常以非谏官体,落校理,通判 滑州 。岁余复职,知 鄂州 ,徙湖、齐二州。齐多盗,论报无虚日。常得 盗,刺为兵,使在麾下,尽知囊括处,悉发屋破柱,拔其根株,半岁间,诛七百人,奸无所匿。徙 淮南西路 提点刑狱。 元丰 六年,召为 太常 少卿 ,迁 礼部侍郎 。
赵煦 立,改吏部,进 户部尚书 。或疑其少干局,虑不胜任,质于 司马光 。光曰:"用常主邦计,则人知朝廷不急于征利,聚敛少息矣。"常转对,上七事,曰崇廉耻,存乡举,别守宰,废贪赃,审疑狱,择儒师,修役法。时役法差、免二科未定,常谓:"法无新陈,便民者良;论无彼己,可久者确。今使民俱出 则贫者难办,俱出力则富者难堪,各从其愿,则可久尔。"乃折衷条上之。赦恩, 市易 负不满二百缗者,常请息过其数亦勿取。
拜 御史中丞 ,兼侍读,加龙图阁直学士。论取士,请分诗赋、经义为两科,以尽所长。初,河决小吴,议者欲自孙村口导还故处,及是,役兴,常言:"京东、 河北省 饥困,不宜导河。"诏罢之。谏官 刘安世 以 吴处厚 缴蔡确诗为谤讪,因力攻确。常上疏论以诗罪确,非所以厚风俗。安世并劾常,徙 兵部尚书 ,辞不拜,出知 邓州市 。徙 成都市 ,行次陕,暴卒,年六十四。有文集、 奏议 六十卷,《诗传》十卷,《元祐会计录》三十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