皇商最初的概念是指从事商业经营的皇室 宗族 人员,或者是代其管理经营某些商业活动的家仆和雇佣商人,后逐渐演变为 清政府 为经营国家重要行业而统一招募的商人 。
内务府皇商的前身是从事对蒙古贸易的 山西省 商人。清朝建立后,清统治者看中 晋商 在对蒙古贸易过程中的优势和优秀品质,在清入关后,王登库、靳良玉、 范永斗 、王大宇、梁嘉宾、田生阑、翟堂、黄云发等八家山西商人便被招入 内务府 ,这些商人隶属于内务府,故又称为内务府皇商。内务府的经营范围广泛,诸如采办皇帝、皇室与宫廷人员所需的奢侈品和日常生活必需品,内务府各部门所需一切物资,各级 军政 官员进贡的土特产品,外国和少数民族进贡物品,筹措军需,对外国和边疆地区的贸易,运销专卖商品等等。其经营的商品种类主要有皮张、人参、木材、纸张、茶、马匹、铜、盐、粮食等等,涉及到 清代 社会的主要商业部门,至于木材、盐、铜等大商业,则几乎由内务府皇商所垄断。皇商经营的商业活动得到 清朝 最高统治者的支持,对清王朝的贡献是巨大的,保证了清王朝的财政收入 。
清统治者最初给予皇商的特权即表现为赐予官职。如皇商范氏中的范 在康雍两个时期输送军粮有功,被赐予太仆寺卿官衔;范毓覃被赐予布政司参政官职。除此之外,范氏的祖辈如 范永斗 、范三拔等人,皆被追赠为 骠骑将军 、资政大夫、奉直大夫、儒林郎等,他们的妻子亦被追封为夫人、宜人等 。
皇商群体在 乾隆 中期开始大规模走向衰落,早在 康熙 晚期时已有被打压的迹象。乾隆时期对于皇商借贷帑本的使用情况多加干涉,最后皇商因无法偿还 清政府 的帑银而被迫以家产相抵 。
简介
皇商与皇室关系密切,除了经济上的特权以外,也得到了政治上的表彰。 雍正 七年, 雍正帝 封皇商范毓并为太仆寺卿,用 正二品 冠服。 爱新觉罗·弘历 封徽商 江春 为 正一品 光禄大夫 。 光绪帝 封官商 胡雪岩 为 从二品 江西省 布政使,赐穿 黄马褂 。 张弼士 赐封正一品章服 顶戴 。 叶澄衷 赐封正二品章服顶戴。 伍秉鉴 赐封从二品官衔。 盛宣怀 任 从一品 邮传部 尚书。 乔致庸 、乔景仪、 乔景俨 父子三人均为二品顶戴花 。 梁经国 封 从二品 通奉大夫 ,追赠正一品光禄大夫。 王炽 赐封从一品 荣禄大夫 ,封典三代一品。其余得封三品四品者,不胜枚举。江春曾六接圣驾,张弼士见 慈禧 有免跪特权,范氏更垄断全国支柱产业与军粮军备等军需用品,这些皇商家族的权势地位与受到的宠幸都远远超过一般的高官。
皇商隶籍 内务府 ,皇商中较为重要的产业会设局经营,由朝廷管理,如 织造 局、桂花局等。织造局由内务府派郎中或 员外郎 管理,桂花局隶属于内务府的奉宸苑,均是隶属内务府的皇商衙门。
皇商由皇帝委任,代表皇室营商,官商在政府挂职,代表政府营商。皇商地位高于官商,官商地位又高于民间商人。民间的富商财主,亦常常捐纳为五品员外,戏曲古文中的“员外爷”,便多是指这些富商财主。这些员外爷虽有官衔品级,却无实职权力,地位与有皇家背景的皇商不可同日而语。
解释
指有皇家背景的商人,皇商是替皇室管理国营商业的高级管理层人物。 清代 皇商最初是指从事商业 经营活动 的皇族宗室成员,或是代替皇室管理某些商业的亲信。清朝名臣 和珅 便是当时有名的皇商,和珅凭借着皇商的特权积攒下了巨额财富。 康熙 朝的九阿哥 亦曾以皇子身份兼任皇商。
隶名 内务府 ,代表皇家营商,以官方身份管理由朝廷经营的产业,为 皇宫 供应各种物资的 资本家 便名“皇商”。皇商享有政治和经济上的特权,经营范围极广。清朝的皇商在皇室与朝廷的支持下垄断许多重要行业,且结交权贵,功名迭出,不但是把持经济命脉的大资本家,亦是参与科举功名,担任高官要职的官僚世家。
清王朝 建立之后,厚赏八大 晋商 家族, 顺治帝 亲自在 紫禁城 设宴款待,并许以官职爵位, 范永斗 等人竭力推辞。于是, 顺治 封他们为“皇商”,授予官方身份和皇家背景,隶籍 内务府 。
在内务府皇商中,地位最高的,便是领内库帑银行商的皇商。能支领 皇宫 内帑,说明已经充分得到了皇室的信任,支出的皇帑越多,也就说明和皇室的关系越密切。内务府家臣做到拿着皇帝内帑私财做生意的地步,才敢说自己的地位真正超过了外朝臣子。 介休市 范氏、 扬州市 总商江春、以及 曹雪芹 的祖父的 曹寅 ,都是此类皇商的典型。
职能
皇商的主要职责有五项,其一是代表皇室,经营由朝廷垄断的商业,如铜铁、 盐业 、茶马、丝绸、皮草、铸银等;其二是管理皇家在各地的资产,如京城及各省的皇店、 东北地区 乌苏里的人参种植等;其三是在战争时期为朝廷运送军粮、军备等各种军需物资并承办军火的生产;其四是代表清廷官方主持对外贸易事务,管理港口海运与洋船货物;其五是为宫廷生产并供应各种物资,如曹雪芹家的 江宁织造 。
皇商经济
官商享有封建王朝所赋予的种种经济和政治特权,大规模地从事与封建王朝的财政、军需和经济生活有密切关系的商业活动。在 清代 的官商中,以 内务府 的皇商最为著名,其资本之雄厚、经营业务之广泛、与封建王朝的经济、政治联系之深,都远远超过历代的官商。皇商在清代整个官僚阶层中,占有重要的地位。皇商经济对清代商业资本的发展,乃至对清政府的财政和社会经济,都产生过极其重要的影响。皇商长期参与清朝上层的政治军事活动,出任重要官职,从事与当时封建国家财政、军需和经济生活密切相关的铜、盐运销、对外贸易以及其它一些重要的大规模独占性商业,垄断了 清初 时期对蒙古的全部贸易,和清朝皇帝、王公贵族、 巡抚 大臣以及许多地方官员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
曹寅
清朝 内务府 包衣经商是常事,他们都是有品级的内廷官,既然是天子家臣,就有为皇帝内帑创收的责任。 曹寅 以广储司 员外郎 之职长期主持 江宁织造 署事务,清朝四品以上官员才有资格直接给皇帝进呈奏折,但他身居五品时,呈送的奏折就比那些二三品的 封疆大吏 更多, 康熙 还鼓励他多多益善。
康熙 四十年前后,曹寅注意到贩铜是个好买卖,就拟了一份奏折,说自己也想参与此行,可以给内务府创收,但贩铜需要大笔资金,所以想从内务府借十万两银子。康熙看过这道折子,立即准奏。随后好几家 内务府 世家也闻到这里面的肉香,都来抢食,争相压价竞争。 曹寅 贩铜逐渐亏本,他又拟写奏折,找了一个丝毫经不住推敲的借口,说自己不想干了,康熙还是当即准奏,连亏损的本钱都不追究。
八大皇商
清王朝 建立之后,厚赏八大家, 顺治 专门在 紫禁城 设宴款待,并许以官职爵位, 范永斗 等人竭力推辞。于是, 顺治 封他们为“皇商”,也就是专门为皇家服务的商人,籍隶内务府。清政府把 张家口市 附近的五百里地赐给他们开垦,义务是“每年办进皮张,交内务府广储司库”,以供皇家专用。八大皇商在顺治初年正式入籍 内务府 ,代表皇家营商,经营朝廷垄断的产业,此后历代 世袭 皇商之业。其中,最大的得益者是介休范氏的范永斗,他受命主持贸易事务,还垄断了东北乌苏里、绥芬等地的人参采购业务,由此,范家又被民间称为“皇家参商”。其余七家,亦各有封赏。
范氏地产无数,在各地有房产一千多间、茶场五座、茶山五千亩、洋船六艘,这还仅仅只是范氏财富的冰山一角,而且功名迭出,既有 进士 ,又有 武举 ,官高权重,世代皇恩。可以说皇商在有清一代,真正是富贵流传,财雄势大,声名显赫,手眼通天。
八大皇商在皇室与清廷的支持下,垄断了全国的铜铁、皮草、 盐业 、丝绸、茶叶、人参等等支柱产业,甚至朝廷的军粮军备供应及军火生产也由八大皇商垄断,并受朝廷委任,管理港口和海运,代表清廷官方主持对外贸易事务。
范家
康熙帝 执政时期,多次出兵平定新疆叛乱,由于路途遥远,且经沙漠地带,运送军粮成了一个突出的困难,每石米运到军中需120两白银。1720年( 康熙 五十九年), 准噶尔汗国 部再次叛乱。 范永斗 的两个孙子范毓与范毓根据自己从小随父在塞外经商、熟悉道路的有利条件,认真核计,联名呈请当朝,自愿以低于朝廷运粮三分之一的费用运送军粮。 康熙 闻奏,立即批准。
这一重大军功,为范氏与 清王朝 进一步结合开辟一条 丰田坦途 。当时的范家既富又贵。仅以第三代的毓 字辈 和第四代的清字辈计,毓字辈大儿子任太仆寺卿、二儿子任布政司参政,三儿子又破例 为正定总兵宫、署 广东省 提督等职,“皆为显官”。此外,还有太仆寺 少卿 一人、 员外郎 二人、郎中一人、 道员 一人、 知府 一人。在科举功名方面,得中进土二人、 举人 三人、 武举 一人。
范氏迭出功名,实任中央或地方官吏。所谓“兄弟从子,各艳当世”。这一家族当时允文允武,半商半官,上通朝廷,下连市井,也算是钟鸣鼎食、富贵逼人。
尽管范氏成为一门朱紫的豪贵,但其家族特征仍是皇商本业。范氏的商业成就及巨大财力,为取得政治权力提供了可能,而入官以后门楣 光大 和掌握部分权力,更进一步为家族商业提供支持。官商融合在皇商范氏家族发家史上得到了集中体现。
发家史
顺治初年,范家被赐产在 张家口市 定居,正式入了 内务府 籍, 顺治帝 还要赐给 范永斗 官职。 清王朝 更以特许经营等方式,给皇商范氏带来种种经济特权。
范永斗是范氏家族承任内务府皇商的第一代,在其子范三拔襄助下,成为内务府诸皇商中最 得力 与最受宠的。范家最初受清王朝委托,往来于关内外进行边贸。随着 爱新觉罗氏 君临全国,又受委托大规模经营铜、盐,这些生意属于独占性商业。当时,范家“运铜、铅于诸省,国用流通”。
从 康熙 到 乾隆 初年,范氏家族在经济和政治上达到鼎盛的时期。其中,范三拔的三个儿子(范氏入关后第三代的三个代表人物),为 清王朝 运送军粮,有力地支持 清统一准噶尔之战 叛乱,建立重大的功勋,因而大大提高范氏家族的政治地位。
重大军功
据《 清史稿 》记载:范氏故巨富。 康熙帝 中,师征 准噶尔汗国 ,输米馈军。六个年(1721年)再出师,范氏请以家财转饷,受运值视官运三之一。 雍正 间,师出西北二路,怡亲王 爱新觉罗·胤祥 荐范氏主饷,累年运米百余万石。寇犯北路,失米十三万余石,范氏斥私财补运,凡白金百四十四万。
据 乾隆 《 介休县志 》记载:“ 康熙 六十年,西征准噶尔,道远粮运,范氏辗转沙漠万里,不劳官吏,不扰闾阎,克期必至,且省国费以亿万计。”
《参政范公墓志铭》记载:“公壮而敢为,倜傥有大志。转粟北塞也,先后凡八年,涉危险,驰绝漠,声震朝野。
范氏成功地输送大量军粮到西征 准噶尔汗国 前线,卓越完成后勤供给,这是一桩了不起的功劳。尤其是出私财数百万两支援军需,在官商史上更是前所未见,正如《 清史稿 》作者 赵尔巽 等人所说:“范氏出私财助军兴,几倾其家而不悔,求诸往史,所未有也。”
范氏承任皇商最初几十年中,拥有巨额财富,保持着强大的经营和组织能力,并且充分利用本家族累世积累的边疆活动经验,才能完成承办粮草这一难度极大的任务。
官商融合
范家对朝廷的报效当然也得到了政治和经济上的补偿。1729年, 雍正帝 特赐范毓为 正二品 的太仆寺卿衔,成为名副其实的“ 红顶商人 ”——后世另外一个更出名的“红顶商人” 胡雪岩 被授 从二品 的布政使衔 江西省 候补道,在官衔上尚不及范家。范毓考上了 武举 ,从千总干起,当过天津镇总兵,累官至 广东省 提督,1750年( 乾隆 十五年)去世,在《 清史稿 》中有一段500来字的小传。
垄断盐业
除了政治上的表彰之外,范家在经济上的实惠当然更大,最重要的一项是,获得了北方 中国 最主要的两大盐场—— 河东 与长芦的引盐经营权,范家摇身而成盐商之首。仅在长芦一地,范家就持有盐引10 718道,按每道引200斤计,就控制了食盐214.36万斤。而且,限定的销盐地区条件十分优越,靠盐场近,人口稠密。范氏在 长治市 、 泽州 、直隶、 河南省 建立了庞大的销售网。1732年( 雍正 九年),原来在大兴等八州县承办盐业的皇商 李天馥 积欠30多万两盐课银,面临破产,范氏收购之。最兴盛时,范氏供给1000多万人口的食用盐。
其余产业
范家还进入了当时获利甚丰的铜业贸易。 清代 以白银为本位货币,但民间交易多用 铜钱 。国内只有 云南省 产铜(“滇铜”),矿源缺乏, 康熙 起从 日本 进口“洋铜”。最初由沿海民商承办,用国内的丝绸、茶叶、瓷器、药材及其他杂货换取日本铜,利润极高,据记载,“大抵内地价一,至倭可得五,及回货,则又以一得十”。范家联络 张家口市 的五个皇商,要求承办对日铜贸易。从 乾隆 三年到乾隆二十九年,范家每年贩铜60万斤,占进口量的1/5,乾隆三十一年后,年贩铜140万斤,占进口量的1/3强。
作为清朝早期最出名的皇商家族,范家极盛之时,家产遍布南北各地,在 山西省 、直隶、 河南省 有盐店近千家;在天津沧州有囤积盐的仓库;在 苏州市 有管理赴日船只的船局,洋船6艘;在北京有商店3座,张家口有商店6座,归化城有商店4座;在河南 彰德府 有当铺1家,在张家口有地106顷,各地房产达千余间。此外,范氏还从事木材、马、皮毛、人参等贸易,并与英商进行玻璃贸易,开采铅矿。范氏家族有50多人被授予官职,行走政商两道。范毓在老家介休 张原村 修筑范家大院,极尽奢华,被当地人尊称为“小金銮殿”。
功名迭出
皇商范氏为 清王朝 效力,也得到了清王朝褒赏。以范氏毓 字辈 和清字辈计,先后有20人任官职,其中毓宾任太仆寺卿, 毓奇 任布政司参政,毓覃以 武举 破例升为 正定县 总兵官,后署 广东省 提督。此外,还有太仆寺 少卿 一人、 员外郎 二人、郎中一人、 道员 一人、 知府 一人、同知一人、 县丞 二人(其中有些系捐纳)。在科举方面, 进士 二人、 举人 三人、武举一人、 生等若干人, 范永斗 、范三拔等也以子孙而贵,被追赠为 骠骑将军 、资政大夫、奉直大夫、儒林郎等,他们的妻子也追赠为夫人、宜人等。范氏不仅是皇商,而且有不少人获得功名,任中央或地方官吏。范氏是上通朝廷、下连市 、半商半官的豪门富贵之家。
范家的重大军功,为范氏与 清王朝 的进一步结合、 入官场的更高层,开辟了一条 坦途 。使范氏一族成为一门朱紫、炙手可热的豪贵。作为家族最重要的皇商本业,为其赚到巨大财力,也为 政治权利 提供了方便与可能,进一步密切了与朝廷各级官府的联系,又为本家族的商业发展提供了保障和有力的后盾,走上一条与封建政府紧密结合的道路。
皇商江春
乾隆 三十八年八月, 爱新觉罗·弘历 诰授 江春 为 光禄大夫 , 正一品 ,并赏戴 孔雀翎 ,时谓江春“以布衣上交天子”,“同业中无不以为至荣焉”。江春是 清代 著名的徽商巨富,为清乾隆时期“ 扬州市 八大商”之首。
据《 扬州画舫录 》所记,江春任总商四十年,先后蒙乾隆赏赐“ 内务府 奉宸苑卿布政使”。江春不仅是商人,他还获得过清朝廷诰封光禄大夫正一品衔,“内务府奉宸苑卿”,赏戴孔雀翎。
乾隆六下江南,均由江春筹划张罗接待,即所谓“江春大接驾”。 乾隆 曾于金山行宫与 江春 奏对称旨,亲解御佩荷囊,面赐佩带,并两次亲临江春的别墅“康山草堂”,赐金玉古玩,题写“怡性堂” 匾额 ,并以“皇商之财力,伟哉”,赞叹江春富可敌国!
江春 迎驾 有功,得到 爱新觉罗·弘历 的恩宠。当江春 经营资金 周转不济时,乾隆皇帝调内府资金给他使用,皇帝先后2次借给江春55万两银子。皇帝借给江春的银子,月息1分,江春把这笔银子借贷给官员 王履泰 ,月息1.8分。江春用皇家的银子生利,一年净赚了25000两银子。
经营特点
当时比较大的皇商有这样的特点:
一是封建政府把他们作为政府推行 财政政策 和提供军协饷供应的工具;
二是商人与封建政府之间有着不一般的相互结托关系;
三是利润的封建化。
经营利弊
在战争期间,他们负责为皇家督造兵器运输粮草。而政局稍微稳定之后,凭借以往的形象,他们和朝廷进行了更密切的联系,大到垄断各种支柱产业,小如替朝廷负责采买大内物资,宫廷修建的木材,皇上后宫的衣服 织造 ,小到宫廷花木种植,女子胭脂水粉,东西虽小,但量大,且待遇丰厚。所以,皇商可以算得上是非常好的差事,就相当于现在的大型国企。但是皇商和朝廷联系过于紧密,牵一发而动全身,就像《 红楼梦 》中所言:“一损俱损,一荣俱荣”。皇商作为和朝廷联系紧密的商人,很容易牵扯到朝廷派系的斗争中。
代表家族
皇商即代表皇室营商的商人,多隶名于 内务府 ,由皇帝从内务府包衣或 八旗 近臣中挑选任命。皇商享有许多特权(如免税、可以出口禁运品等),并具有垄断性质。当时著名的皇商主要有山西介休范毓馪、范清洪、范清注等为主的范氏家族、 曹寅 兄弟、 苏州 织造 李煦 一家、以及两淮徽商 江春 等人。皇商本来就财力雄厚,往往还兼任高官显职,所以很具实力。
历史上 曹雪芹 家祖上共有四人担任过江宁织造一职,其实就是为宫廷供应丝织品并采办各种御用物品的皇商,曹寅还以 包衣 家臣的身份领取 内务府 帑银行商。但曹家不可避免的被卷入了 康熙 晚期皇子争储的斗争中,曹家曾多次保举 爱新觉罗·胤禩 担任太子,惹怒了当时的四阿哥 雍正 ,所以在雍正上台之后,马上就收拾了曹家,曾繁盛一时的曹家彻底土崩瓦解。
总结
在 曹寅 这个例子里,他张口就跟皇帝借钱,这是衡量内务府官商阶层的一个关键性标志。包衣也好,投充 晋商 也好,能借出皇帑,就意味着他已经得到了皇室的信任,借出的皇帑越多,说明和皇室的关系越密切。毕竟后者觉得前者确有赚钱的本事,才会大手笔掏钱投资,哪怕前者没钱都可以借给他钱。
官僚商人混到可以拿着皇帝的钱做生意的地步,才敢说自己真正成了“皇商”。范氏在 雍正 、 乾隆 两朝也是颇受恩宠,当经营出现巨额亏损后, 爱新觉罗·弘历 还六次拨给范氏累计140万两内帑银钱,希望范氏的情况能逐渐好转,直到亏空越来越大,实在无法填补才被抄家,但乾隆依然酌情从轻处罚,对范氏后人颇有照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