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类液体

闪点<28℃的液体

也叫 易燃液体 ,闪点﹤28℃的液体。根据液体闪点,国家有关技术标准将易燃、 可燃液体 分为甲、乙、丙三个类别。闪点<28℃的液体为甲类液体,闪点≥28℃至<60℃的液体为 乙类液体 ,闪点≥60℃的液体为丙类液体。

分类及特点

在储存过程中按照危险化学品储存火灾危险性的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 归类分为五类:(GB50016-2014《建筑设计防火规范》〈厂房和仓库部分表3.1.3〉)

甲类:这类物品的火灾危险性的特征有6点:

1.闪点小于28℃的液体;

2.爆炸下限小于10%的气体,受到水或空气中 水蒸气 的作用能产生爆炸下限小于10%气体的固体物质;

3.常温下能自行分解或在空气中能导致迅速自燃或爆炸的物质;

4.常温下受到水或空气中 蒸汽 的作用,能产生 可燃气体 并引起燃烧或爆炸的物质;

5.遇酸、受热、撞击、摩擦以及遇 有机化合物 或 硫 等易燃的 无机化合物 ,极易引起燃烧或爆炸的 强氧化剂 ;

6.受撞击、摩擦或与 氧化剂 、有机物接触时能引起燃烧或爆炸的物质

乙类:这类物品的火灾危险性的特征有6点:

1.闪点不小于28℃,但小于60℃的液体;

2.爆炸下限不小于10%的气体;

3.不属于甲类的氧化剂;

4.不属于甲类的 易燃固体 ;

5.助燃气体;

6.常温下与空气接触能 缓慢氧化 ,积热不散引起自燃的物品。

丙类:这类物品的火灾危险性的特征有2点:

1.闪点不小于60℃的液体;

2.可燃固体

丁类: 难燃烧物品。

戊类:非燃烧物品。

甲类

这类物品的火灾危险性的特征有6点:

⑴闪点<28℃的液体。如:丙 闪点-20 ℃、 乙醇 闪点12 ℃。

⑵爆炸下限<10%的气体,以及受到水或空气中水蒸汽的作用,能产生爆炸下限<10%气体的固体物质。如:爆炸下限<10%的气体 丁烷 爆炸下限是1.9%、 甲烷 爆炸下限是5.0%、;固体物质 碳化钙 ( 电石 )遇到水发生反应产生爆炸下限<10%气体 乙炔 (电石气),乙 炔 的 爆炸极限 是2.8-81%。

⑶常温下能自行分解或在空气中氧化即能导致迅速自燃或爆炸的物质。

如: 硝化纤维素 、 白磷 。

⑷常温下受到水或空气中水蒸汽的作用能产生 可燃气体 并引起燃烧或爆炸的物质。 钠 、 钾 、

⑸遇酸、受热、撞击、摩擦以及遇 有机化合物 或 硫 等易燃的 无机化合物 ,极易引起燃烧或爆炸的 强氧化剂 。如: 氯酸钾 、 氯酸钠 、

⑹受撞击、摩擦或与 氧化剂 、有机物接触时能引起燃烧或爆炸的物质。如 五 硫化 磷 、 三硫化四磷 等。

乙类

这类物品的火灾危险性的特征有6点:

⑴闪点≥28℃至<60℃的液体。 松节水 闪点35℃、 异丁醇 闪点28℃

⑵爆炸下限≥10%的气体。如: 氨气 、 液氨 等。

⑶不属于甲类的氧化剂。如: 重铬酸钠 、 铬酸钾

⑷不属于甲类的 化学 易燃危险固体。如:硫磺、 工业萘

⑸助燃气体。如: 氧气 。

⑹常温下与空气接触能缓慢氧化、积热不散引起

自燃的物品。

丙类

这类物品的火灾危险性的特征有2点:

⑴闪点≥60℃的液体。 糠醛 闪点75℃、 苯胺 闪点70℃。

⑵可燃固体。 天然橡胶 及其制品。

丁类

难燃烧物品

戊类

非燃烧物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