贾公彦

唐朝儒家学者

贾公彦,生卒不详,唐州永年(今河北 邯郸市 永年区 )人。 天宝 儒家 学者、经学家、“三礼学"学者。

人物简介

贾公彦,铭州永年(今河北 永年县 )人,官至太学博士。撰《周礼义疏》50卷、《仪礼义疏》40卷,均收入《 十三经注疏 》。 李治 永徽元年(650年),他发现指纹的特征及用途。

人物著作

据《旧唐书·儒学上·贾公彦传》中极其简单的记载,贾公彦曾在唐高宗的永徽(650~655)年间,“官至 太常博士 ,撰《周礼义疏》五十卷、《仪礼义疏》四十卷”。又据《 新唐书·艺文志 》中载,贾公彦曾参与 孔颖达 编《 五经正义 》中的《 礼记正义 》,当时其职位为国子助教。

贾公彦精通《三礼》,《周礼义疏》是由贾公彦负责编撰的。何时开始编《周礼义疏》已不详。据署名“ 朝散大夫 行太学博士弘文馆学士臣贾公彦等奉敕撰”,似乎奉 李治 之命集体编集的。他选用 郑玄 注本十二卷,汇综诸家经说,扩大为《义疏》五十卷。义疏体例基本上仿照《五经正义》。清乾隆间《 钦定四库全书总目 》评曰:“公彦之疏,亦极博该,足以发挥郑学。 朱熹 语录称五经疏中,《 周礼疏 》最好。”现存本四十二卷,不知何时加以合并。《仪礼义疏》也是由贾公彦等编撰的。从署名来看,似乎不是奉敕编集的,而是贾公彦及其同好者等为之。采用 北齐 黄庆、 隋朝 李孟 两家之疏,定为今本,依郑玄之注。 清代 学者 阮元 在《 仪礼 注释校勘记序》中指出:“《仪礼》最为难读,贾疏文冗蔓,词意郁吝,不若 孔姓 《 五经正义 》之畅。”《旧唐书·贾公彦传》作四十卷。《 旧唐书·经籍志 》和《 新唐书·艺文志 》著录五十卷,今本同。

语言学研究

隋唐两代是中国学术文化发展的重要阶段。尤其是 唐朝 ,更是学人辈出,唐初贾公彦就是其中之一。

中国语言学的库藏十分丰富,唐代正处在中国语言学史承上启下的重要阶段。贾公彦是唐代著名的语言学家,他在语言学方面的理论和实践涉及诸多内容。贾公彦对语言的研究从一个侧面反映了 语言学 在唐代的发展和特点,贾公彦语言学是了解唐代语言学的一个窗口。然而,研究贾公彦语言学的文章寥寥无几,这对了解唐代语言学的全貌来说,确实是一个遗憾。

贾公彦没有语言学专著,他的语言学主要存在于《周礼义疏》和《仪礼义疏》中。因此,该论文试图通过研究分析《周礼义疏》与《仪礼义疏》,对贾公彦语言学进行全面的总结,填补贾公彦语言学研究的空白。贾公彦 语言学 具有丰富的内容,但却是零星散见的,缺乏系统性的论述。所以,探讨贾公彦语言学以归纳法为主,对有关资料进行“穷尽式”统计。通过收集、鉴别、排比资料,从众多零散的资料中抽绎出贾公彦语言学。

通过爬罗剔抉、分析整理,贾公彦语言学成就主要表现在四个方面:文字学、 词汇学 、语法学、修辞学。

【文字学】:贾公彦阐述六书理论,并用这些理论去分析汉字,总结出形旁声旁组合的六种方式;

【词汇学】:贾公彦用历史的发展的眼光看待词语,揭示同一事物在不同时代的不同名称,从不同角度辨析同义词;

【语法学】:区分实词和虚词,诠释虚词,分析词类活用,分析句法和篇章结构;

【修辞学】:说明语境的作用,阐述互文、倒文、省文、并提等修辞手法。

总之,贾公彦 语言学 是广博的,他的诸多论断成为后人汲取营养、推陈出新的宝库。尽管贾公彦语言学无法摆脱就例发凡、零星散见的弊端,但我们仍然可以通过贾公彦语言学了解 唐朝 语言学的发展。贾公彦语言学是更加充分理解唐代语言学在整个语言学史上的地位和作用不可或缺的重要内容。

作品贡献

作品

天宝 散大夫行太学博士弘文馆学士臣贾公彦等奉敕撰

夫天育蒸民,无主则乱;立君治乱,事资贤辅。但 天皇氏 地皇 之日,无事安民。降自燧皇,方有臣矣。是以《易·通卦验》云:“天地成位,君臣道生。君有五期,辅有三名。”注云:“三名,公、卿、大夫。”又云:“燧皇始出,握机矩表计,置其刻日苍牙,通灵昌之成,孔演命, 明道 经。”注云:“拒燧皇,谓 人皇氏 ,在 伏羲 前, 风姓 ,始王天下者。”丁菲:“所谓人皇九头,兄弟九人,别长九州者也。”是政教君臣,起自人皇之世,至伏羲因之。故《文耀钩》云:“伏羲作《易》名官者也。”又案《论语撰考》云:“ 黄帝 受地形象天文以制官。”伏 羲已前,虽有三名,未必具立官位,至黄帝名位乃具。是以《春秋纬·命历序》云:“有九头纪,时有臣,无官位尊卑之别。”燧皇、伏羲既有官,则其间 九皇大帝 六十四民有官明矣,但无文字以知其官号也。案《 左传 》昭十七年云:“秋, 郯子 来朝,公与之宴,昭子问焉,曰: 少皞氏 鸟名官,何故也?”杜氏注云:“ 少 金天氏 ,黄帝之子,已姓之祖也。”“郯子曰:“吾祖也,我知之。昔者黄帝氏以云纪,故为云师而云名。”

作品选载

○周礼正义序  夫天育蒸民,无主则乱,立君治乱,事资贤辅。但 天皇氏 地皇 之日,无事安民,降自燧皇,方有臣矣。是以《易通卦验》云:“天地成位,君臣道生。君有五期,辅有三名。”注云:“三名,公、卿、大夫。”又云:“燧皇始出,握机矩表计,置其刻日。苍牙通灵,昌之成,孔演命, 明道 经。”注云:“拒燧皇谓 人皇氏 ,在 伏羲 前, 风姓 ,始王天下者。”斗机云:“所谓人皇九头,兄弟九人,别长九州者也。”是政教君臣,起自人皇之世,至伏羲因之。故文耀钩云:“伏羲作《易》名官者也。”又案《论语撰考》云:“ 黄帝 受地形象天文以制官,伏羲以前,虽有三名,未必具立官位,至黄帝名位乃具。”是以《春秋纬命历》序云:“有九头纪时有臣,无官位尊卑之别。”燧皇、伏羲既有官,则其间 九皇大帝 六十四民有官明矣。但无文字以知其官号也。按《左传·昭十七年》云:秋, 郯子 来朝,公与之宴,昭子问焉。曰:“ 少皞氏 以 突黎 官,何故也?”杜氏注云:“ 少皞 金天氏 ,黄帝之子,已姓之祖也。”郯子曰:“吾祖也,我知之。昔者黄帝氏以云纪,故为云师而云名。”注云:“ 黄帝 , 姬姓 之祖也。黄帝受命有云瑞,故以云纪事。百官师长皆以 为名号。”缙?氏盖其一官也。 炎帝 氏以火纪,故为火师而火名。注云:“ 太阳神 , 姜姓 之祖也。”亦有火瑞,以火纪事,名百官也, 共工 以水纪,故为 北洋水师 而水名。注云:“共工以诸侯霸有九州者,在神农前 太皞 後,亦受水瑞,以水名官也。”太皞氏以 龙纪 ,故为龙师而龙名,注云:“太皞 伏羲 , 风姓 之祖也,有龙瑞,故以龙命官也。”我高祖 少皞 挚之立也。凤鸟适至,故纪於鸟,故为鸟师而鸟名。又云:“凤鸟氏历正之类,又以五鸟、五鸠、九扈、五雉,并为官长。”变皆有属官,但无文以言之。若然,则自上以来,所云官者,皆是官长,故皆云师以目之。又云:“自 颛顼 以来,不能纪远,乃纪於近。是以 少皞 以前,天下之号象其德,百官之号象其徵; 以来,天下之号因其地,百官之号因其事。”事即 司徒 司马 之类是也。若然,前少皞氏言祝鸠氏为 司徒姓 者,本名祝鸠,言司徒者,以後代官况之。自少?以 上官姓 数,略如上说。颛顼及尧官数,虽无明说,可略而言之矣。按《昭二十九年》 魏舒 曰:“社稷五祀,谁氏之五官?” 蔡史墨 对曰:“少?氏有四叔,曰重、曰该、曰修、曰熙。实能金木及水,使重为 勾芒 ,该为 蓐收 ,修及熙为元冥,世不失职,遂济穷桑,此其三祀也。”注云:“穷桑,帝少?之号也。” 颛顼 有子曰犁,为 祝融 ;共工氏有子曰 句龙 ,为 后土娘娘 ,此其二祀也。后土为社稷,田正也。有烈山氏之子曰柱,为稷,自夏以上祀之。 后稷 亦为稷,自商以来祀之,故外传犁为高辛氏之火正,此皆颛顼时之官也。按郑语云:“重犁为高辛氏火正。”故《尧典》注:“高辛氏之世,命重为南正司天,犁为火正司地。以 高辛 与颛顼相继无隔,故重犁事颛顼,又事高辛。若稷契与禹事尧又事舜。”是以《昭十七年》服注“颛顼”之下云:“ 礼部尚书 为木正,夏官为火正,秋官为金正,冬官为水正,中官为土正。”高辛氏因之,故《传》云:“遂济穷桑。”穷桑 颛顼 所居,是度颛顼至高辛也。若然,高辛氏之官,唯有重犁及春之木正之等,不见更有馀官也。至於尧舜,官号稍改。楚语云:“尧复育重犁之後。”重犁之後,即 太阳神 也。是以《尧典》云:“乃命羲和。”注云:“高辛之世,命重为南正司天,犁为火正司地,尧育重犁之後,羲氏、和氏之子贤者,使掌旧职,天地之官,亦纪於近,命以民事。其时官名盖曰稷 司徒姓 ,是天官稷也, 地官司徒 也。”又云:“分命 羲仲 ,申命 羲叔 ,分命和仲,申命和叔,使分主四方。”注:“仲叔亦羲和之子,尧既分阴阳四时,又命四子为之官,掌四时者字曰仲、叔,则掌天地者其曰伯乎?”是有六官。案下?兜曰 共工 。注:“共工,水官也。”至下舜求百 ,禹让稷契暨 皋陶 ,帝曰弃,黎民阻饥,汝 后稷 播时百谷。注:“稷,弃也。初尧天官为稷。”又云:“帝曰契,百姓不亲,汝作 司徒 。”又云:“帝曰咎繇,汝作士。”此三官是尧时事。舜因禹让,述其前功。下文云:“舜命 伯夷 为秩宗。”舜时官也。以先後参之,唯无夏官之名,以馀官约之。夏传云:“ 司马 在前,又後代况之。”则 羲叔 为夏官,是司马也。故分命仲叔注云:“ 文华殿大学士 ,盖春为秩宗,夏为司马,秋为士,冬为 共工 ,通稷与 司徒 。”是六官之名见也。郑元分阴阳为四时者,非谓时无四时官,始分阴阳为四时,但分高辛时重犁之天地官,使兼主四时耳。而云仲、叔,故云掌天地者其曰伯乎?若然。《尧典》云:“伯禹作 司空 ,四时官不数之者。”郑云:“初尧冬官为共工,舜举禹治水,尧知其有圣德必成功,故改命司空,以官名宠异之,非常官也。至禹登百秩之任,舍司空之职,为共工与虞,故曰垂非共工。益作朕虞是也。”按《尧典》又云:“帝曰畴咨若时登庸。”郑注云:“尧末时, 太阳神 之子皆死,庶绩多阙而官废,当此之时,?兜 共工 ,更相荐举。”下又云:“帝曰 四岳 ,汤汤洪水,有能俾?。”郑云:“四岳,四时之官,主四岳之事。始羲和之时,主四岳者谓之四伯。至其死,分岳事置八伯,皆王官。其八伯,唯?兜共工 放齐 <骨玄>四人而已,其馀四人,无文可知。”按《 周官 》云:“唐虞稽古,建官惟百,内有百揆四岳。”则四岳之外,更有百揆之官者。但尧初天官为稷,至尧试舜天官之任,谓之百揆。舜即真之後,命禹为之,即天官也。按《 尚书 》传云:“惟元祀巡狩四岳八伯。”注云:“舜格文祖之年,尧始以 太阳神 为六卿,春夏秋冬者并掌 方岳 之事,是为 四岳 ,出则为伯,其後稍死。?兜 共工 求代,乃置八伯。”元祀者,除尧丧,舜即真之年,九州言八伯者,据 外八州。郑云:“畿内不置伯,乡遂之吏主之。”按《明堂位》云:“ 虞朝 官五十,夏后氏官百,殷二百,周三百。”郑注云:“有虞氏官盖六十,夏百二十,殷二百四十,周三百六十,不得如此记也。”《昏义》云:“三公、 九卿 、二十七大夫、八十一元士。”郑云:“盖夏制依此差限,故不从记文。”但虞官六十。唐则未闻,尧舜 道同 ,或皆六十,并属官言之,则皆有百。故 姬诵 《 周官 》云:“ 唐虞 建官惟百也。”若然。自高阳以前, 文华殿大学士 略言於上。至於 帝喾 官号,略依高阳,不可具悉。其唐虞之官,惟 四岳 百揆与六卿。又《尧典》有典乐纳言之职,至於馀官,未闻其号。夏官百有二十,公卿大夫元士,具列其数,殷官二百四十,虽未具显。案《下曲礼》云:“六大、五官、六府、六工之等,郑皆云殷法。至於属官之号,亦蔑云焉。”案《昏义》云:“三公、 九卿 者,六卿并三孤而言九,其三公又下兼六卿。”《故书传》云:“司徒公、司马公、 司空 公各兼二卿。”按《顾命》:“太保领家宰, 毕公 领 司马 , 毛亨 领司空,别有芮伯为 司徒 ,丹伯为宗伯,卫侯为司寇。”则周时三公,各兼一卿之职,与古异矣。但周监二代,郁郁乎文!所以象天立官,而官益备。此则官号氵公革。粗而言也。  ○仪礼注疏序  窃闻道本冲虚,非言无以表其疏;言有微妙,非释无以悟其理。是知圣人言曲,事资注释而成。至於《 周礼 》、《仪礼》,发源是一,理有终始,分为二部,并是 周公 摄政太平之书。《周礼》为末,《仪礼》为本,本则难明,末便易晓。是以《周礼》注者,则有多门,《仪礼》所注,後郑而已。其为章疏,则有二家。信都黄庆者,齐之盛德;李孟η者,隋曰硕儒。庆则举大略小,经注稍周,犹登山远望,而近不知。η则举小略大,经注稍周,似入室近观,而远不察。二家之疏,互有修短,时之所尚, 李则 为先。案士冠三家,有缁布冠皮弁爵弁。既冠,又著元冠见於君。有此四种之冠,故记人下陈缁布冠、委貌、 周弁 ,以释经之四种。经之与记,都无天子冠法,而李云委貌与弁,皆天子始冠之冠,李之谬也。《丧服》一篇,凶礼之要,是以南北二家,章疏甚多,时之所以,皆资黄氏。按 郑注 《丧服》,引《 礼记·檀弓 》云:“ 之言实也,明孝子有忠实之心,故为制此服焉。则?之所作,表心明矣。”而黄氏妄云:“哀以表心,?以表首。”以黄氏公违郑注,黄之谬也。黄李之训,略言其一,馀足见矣。今以先儒失路,後宜易涂,故悉鄙情,聊裁此疏。未敢专欲,以诸家为本。择善而从,兼增已义。仍取四门助教李元植详论可否, 谋已定,庶可施矣。函丈之儒,青衿之俊,幸以去瑕取玖,得无讥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