辉南县

隶属于吉林省通化市

辉南县,中华人民共和国吉林省通化市下辖县。位于 长白山 西麓,是进出长白山的重要通道和门户。地处 吉林省 东南部、通化市北部。辖区面积2275平方千米,城市规划面积17.75平方千米、建成区面积11.85平方千米。截至2024年末,辉南县户籍人口308771人。

辉南县属北温带大陆性季风气候,四季分明,年平均气温5℃, 降水 集中在6~8月。 辉南县属半山区,分为低山、丘陵和河谷平原三种地貌类型,山地、丘陵占三分之二。 1909年(清 宣统 元年) 清朝 设立辉南直隶厅(治所设在谢家店,今 辉南镇 ),因其县域大部在 辉发河 以南,故名辉南,1913年改为辉南县。1986年1月,梅河口市改为 县级市 ,辉南县划归通化市管辖。 截至2025年7月,辉南县辖10镇1乡、3个街道和1个省级经济开发区。 县人民政府驻地辉南县 朝阳镇 兴工路53-2号。

辉南县农业优势突出,2023年成功创建15万亩国家级绿色食品原料(水稻)标准化生产基地,三统河有机绿色稻米产业园被评为省级现代农业产业园区。第二产业以动物 新型冠状病毒疫苗 、医药为主。2024年,全县实现地区生产总值93.5亿元,按可比价格计算,比上年增长4.3%。其中,第一产业增加值25.4亿元,增长5.0%;第二产业增加值17.9亿元,增长11.7%;第三产业增加值50.1亿元,增长1.1%。三次产业结构为27.2:19.2:53.6。

辉南县素有“六乡五县”美誉(中国象棋之乡、中国矿泉水之乡、中国绿色大米之乡、中国野山参之乡、中国野生山核桃之乡、长白山林蛙之乡、国家商品粮基地县、中国好粮油示范县、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县、国家级生态旅游大县、全国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示范县(2015年12月4日获评)) ,先后荣获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 四好农村路 ”全国示范县、国家乡村振兴示范县、2022年全国休闲农业重点县(2023年1月17日获评)、 全国农机安全示范县、全国科普示范县、全国未成年人保护示范县、第五批节水型社会建设达标县、全国“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实践创新基地、 全国文明城市 等荣誉称号。 

历史沿革

1909年(清 宣统 元年)清政府设立辉南直隶厅(治所设在谢家店,今 辉南镇 ),因其县域大部在 辉发河 以南,故名辉南,1913年改为辉南县。

1945年成立辉南县民主政府,1949年5月更名为辉南县人民政府,同年11月县政府由辉南街迁至 朝阳镇 。 

1954年6月, 辽东省 撤销,辉南县划归 吉林省通化 地区专员公署管辖。

1985年3月,国务院决定撤销通化地区建制,实行市管县体制, 梅河口市 晋升为 地级市 ,辉南县隶属之。

1986年1月,梅河口市改为 县级市 ,辉南县划归 通化市 管辖。

地理环境

位置境域

辉南县位于 吉林省 东南部、通化市北部,东与 靖宇县 相接,西与梅河口市毗邻,南和西南与 柳河县 接壤,东北与 桦甸市 交界,北与 磐石市 隔江相望。

辉南县东西长66千米,南北宽60千米,总面积2275平方千米。地理坐标为东经125°58′49″~126°44′39″、北纬42°16′19″~42°49′15″之间。

气候

辉南县属北温带大陆性季风气候,年平均气温5.6℃。极端最低温度为-43.3℃(1987年1月10日),极端最高气温为35.6℃(1997年7月24日)。≥10℃的有效积温2200~2800度。年均降水量737.4毫米,最多降水量为987.2毫米,最少降水量为436.5毫米,日最大降水量为124.2毫米,降水集中在6~8月。年平均无霜期为138天;年平均日照时间2,296小时。

地形地貌

辉南县属半山区,分为低山、丘陵和河谷平原三种地貌类型。 长白山 支脉龙岗山脉斜卧县境东南部,构成东南高向西北渐低的地势。东南部低山区 平均海拔 500~700米;中部丘陵和半山区海拔为400~500米;西部和西北部河流沿岸为河谷平原,海拔为300~400米。该县境内有山峰27座,最高山峰为大四方顶子,海拔1233米。山地丘陵占全县总面积的67.9%;河谷平原占23.1%;河流占1.7%。

自然资源

综述

截至2024年8月,辉南县耕地面积有121万亩,林业资源富裕,原木蓄积量1250万立方米。水利资源充沛,流域面积2138平方千米。辉南县境内已查证有动植物3600余种,特产资源繁多,经济价值较高的动、植物650余种。矿产资源可观,已探明拥有 玄武岩 、泥炭、铁、金等多达25种。

土地资源

以2019年12月31日为标准时点汇总数据:

(一)耕地89512.6公顷(134.26万亩)。其中,其中水田22580.55公顷(33.87万亩),占25.23%;水浇地100.38公顷(0.15万亩),占0.11%。旱地66831.67公顷(100.24万亩),占74.66%。 样子哨镇 、 朝阳镇 、 辉南镇 、 辉发城镇 等4个乡镇耕地面积较大,占全县耕地的48.02%。 

位于2度以下 坡度 (含2度)的耕地33998.63公顷(50.99万亩),占全县耕地的37.98%;位于2-6度坡度(含6度)的耕地28009.38公顷(42.01万亩),占31.29%;位于6-15度坡度(含15度)的耕地26032.30公顷(39.05万亩)占29.09%;位于15-25度坡度(含25度)的耕地1433.36公顷(2.15万亩),占1.60%;位于25度以上坡度的耕地38.93公顷(0.06万亩),占0.04%。 

(二)种植园用地341.04公顷(0.51万亩)。其中,果园218.65公顷(0.33万亩),占64.11%;其他园地 122. 39公顷(0.18万亩),占35.89%。园地主要分布在庆阳镇、金川镇、朝阳镇、 抚民镇 等4个乡镇,占全县园地的68.67%。 

(三)林地117506.69公顷(176.26万亩)。其中, 乔木 林地109693.18公顷(164.54万亩),占93.35%;灌木林地222.89公顷(0.33万亩),占6.46%;其他林地7590.62公顷(11.39万亩),占0.19%。 石道河镇 、抚民镇、 金川镇 等3个乡镇林地面积较大,占全县林地的63.55%。 

(四)草地575.39公顷(0.86万亩)。全部为其他草地。草地主要分布在 朝阳镇 、 辉南镇 、 辉发城镇 等3个乡镇,占全县草地的51.5%。 

(五)湿地614.88公顷(0.93万亩)。湿地是“三调”新增的一级地类,我县范围内分布有森林 沼泽 、沼泽草地、内陆滩涂、沼泽地等4个二级类。其中,森林沼泽317.44公顷(0.48万亩),占51.63%;沼泽草地80.39公顷(0.12万亩),占13.07%;内陆滩涂216.90公顷(0.33万亩),占35.28%;沼泽地0.15公顷(0.00万亩),占0.02%。湿地主要分布在 样子哨镇 、 金川镇 等2个乡镇,占全县湿地的65.97%。 

(六)城镇村及工矿用地8445.70公顷(12.67万亩)。其中,建制镇用地2172.80公顷(3.26万亩),占25.73%;村庄用地6032.32公顷(9.05万亩),占71.42%;采矿用地174.77公顷(0.26万亩),占2.07%;风景名胜及特殊用地65.81公顷(0.10万亩),占0.78%。 

(七) 交通运输 用地3967.19公顷(5.95万亩)。其中,铁路用地195.44公顷(0.29万亩),占4.93%;公路用地1486.75公顷(2.23万亩),占37.47%;农村道路2285.00公顷(3.43万亩),占57.60%。 

(八)水域及 水利设施 用地6407.56公顷(9.62万亩)。其中,河流水面1973.99公顷(2.96万亩),占30.81%;湖泊水面220.87公顷(0.33万亩),占3.45%;水库水面1143.40公顷(1.72万亩),占17.84%;坑塘水面1730.50公顷(2.60万亩),占27.01%;沟渠1254.89公顷(1.88万亩),占19.58%;水工建筑用地83.91公顷(0.13万亩),占1.31%。 朝阳镇 、 样子哨镇 、 辉发城镇 、 辉南镇 等4个乡镇水域面积较大,占全县水域的55.61%。

动物资源

吉林龙湾国家级自然保护区 位于 长白山 北麓龙岗山脉中段,辉南县境内,在中国动物地理区划上属于古北界东北区长白山地亚区。由于该地区地形、地貌比较复杂,河流湖泊水源充足,植物类型多样,有森林、灌木、林间湿地、 沼泽 等,这样便为动物的栖息、繁衍提供了极为有利的生境条件。因此,本区的动物种类繁多,组成复杂, 生物多样性 十分丰富。

据调查,本区内有野生动物279种,其中鱼类2纲7目12科42种; 两栖动物 2目6科12种; 爬行纲 3目4科12种;鸟类16目43科171种; 兽类 6目16科42种。

国家Ⅰ级重点保护野生动物有3种: 东方白鹳 、 金雕   , 紫貂 。国家Ⅱ级重点保护野生动物29种,其中鸟类22种,即 黄嘴白鹭 、鸳鸯、 苍鹰 、 雀鹰 、 松雀鹰 、 普通鵟 、 大鵟 、 毛脚鵟 、 鹊鹞 、 白尾鹞 、 白腹鹞 、 燕隼 、 红隼 、 红脚隼 、 灰背隼 、 花尾榛鸡 、普通雕 、 西红角鸮 、 领角鸮 、 长耳鸮 、 短耳鸮 、 长尾林鸮 等;兽类7种,即 棕熊 、 熊瞎子 、 猞猁 、 黄喉貂 、 水獭亚科 、 原麝 、 马鹿 。

植物资源

辉南县有林地17.1万公顷,树木品种达20多种,原木蓄积量488万立方米, 森林覆盖率 达52%。东部山区面积1100平方千米,森林覆盖率达90%以上。 

辉南县 植被 类型属 长白山 植物 区系 ,原始植被 果子松 针阔混交林现已退化为次生阔叶林。据初步调查统计,本区有野生植物108科276属462种。其中: 地衣 植物2科2种, 苔藓植物 15科28种, 蕨类植物 12科21种, 裸子植物 3科9种, 被子植物门 77科402种。

行政区划

截至2025年7月,辉南县辖10镇1乡、3个街道和1个省级经济开发区,143个行政村。

人口民族

人口概况

辉南县总人口37万人,其中非农业人口13万人(第五次人口普查数据)。

2024年末,辉南县户籍人口308771人,比上年末减少1963人。全年出生人口806人,出生率为2.60‰;死亡人口1292人,死亡率为4.17‰。人口自然增长率为-1.57‰。人口性别比为103.55(以女性为100)。

民族分布

2011年,辉南县有20个民族,19个少数民族人口40378人,占辉南县总人口的10.8%。居住 汉族 、 满族 、 朝鲜族 、 回族 等民族。除汉族外,在19个少数民族中满族、回族为世居民族;朝鲜族为 东北地区 沦陷时期 日本 从 朝鲜半岛 强迁过来的移民。

经济

综述

2018年,预计全年: 地区生产总值 实现80亿元,同2017年持平;全口径财政收入实现8.59亿元,增长4.1%;地方级财政收入实现4.44亿元,增长3.7%; 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 实现54.5亿元,增长2.1%; 固定资产投资 完成22.4亿元,增长12%;城镇常住居民、农村常住居民 人均可支配收入 分别达到24012元和14250元,增长8.2%和7.8%

2020年,辉南县实现地区生产总值72亿元、全口径财政收入8.42亿元、地方级财政收入5.04亿元、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20.3亿元、固定资产投资25.2亿元,城镇、农村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分别达到26330元和16320元。 

2021年,辉南县实现地区生产总值93.0亿元。

2024年,辉南县实现地区生产总值93.5亿元,按可比价格计算,比上年增长4.3%。其中,第一产业增加值25.4亿元,增长5.0%;第二产业增加值17.9亿元,增长11.7%;第三产业增加值50.1亿元,增长1.1%。三次产业结构为27.2:19.2:53.6。一般公共预算全口径财政收入12.7亿元,下降0.2%。全县城镇常住居民 人均可支配收入 32008元,比上年增长5.5%。农村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1107元,增长6.3%。

第一产业

2018年,辉南县实施新农村建设项目287项,完成整屯打造30个。改造危房41户、厕所1100个。全面开展“大棚房”清理整顿,拆除1077平方米。实施城乡环卫一体化工程,处理农村存量垃圾5500余吨。创建达标村28个、先进村57个、标兵村58个、美丽庭院2000户、干净人家2500户,打造产业融合示范村4个、美丽乡村精品片区3个,创建省级新农村重点村6个、市级以上美丽乡村示范村8个。 

2024年,辉南县农林牧 渔业 增加值达26.9亿元,比上年增长4.9%。全年粮食作物播种面积7.7万公顷,比上年增长0.2%;粮食总产量55.8万吨,比上年增长0.4%。其中,玉米产量31.1万吨;水稻产量24.1万吨。蔬菜总产量7.3万吨,比上年增长4.0%。全年农林牧渔业总产值达47.2亿元,按可比价格计算同比增长5.0%。其中,农业28.6亿元,增长5.3%;林业1.7亿元,增长47.1%;牧业13.2亿元,增长1.5%; 渔业 1.4亿元,增长9.9%;农林牧渔专业及辅助性活动2.3亿元,增长3.4%。全年肉类总产量达到2.8万吨,禽蛋产量0.3万吨,水产品产量0.4万吨。

第二产业

2018年,辉南县协调金融机构为企业发放贷款31.6亿元;兑现医药健康产业扶持资金5165万元;实施技改项目11项。德商药业进入高新技术企业行列。成功申报省级名牌产品2个;申请专利39件,授权专利25件。开发区实现工业总产值16.1亿元、税收1.1亿元,在76个省级开发区综合评比中位列第11名。规上工业企业实现产值35亿元,增长2.9%。

2024年,辉南县工业增加值9.1亿元,比上年增长11.6%。其中,全年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7.2亿元,比上年增长13.8%;利润总额1.5亿元,比上年下降8.5%。规模以上 医药制造业 实现产值13.4亿元,同比下降0.2%。全县 建筑业 增加值8.8亿元,比上年增长11.4%。全县具有资质等级的总承包和专业承包 建筑业企业 完成总产值21.1亿元,比上年增长27.6%;实现利润0.7亿元,比上年增长26.7%;房屋施工面积8.2万平方米,比上年下降49.4%;房屋竣工面积24.5万平方米,比上年增长17.3%。 

第三产业

2018年,辉南县成功举办“象棋群英会”等大型活动,荣获“全国象棋之乡”称号;受邀参加 中国中央电视台 “魅力中国城”竞演,独享“年度魅力特别贡献城市”荣誉,获得“优秀魅力城市”称号,火山探秘之旅被评为“年度魅力主题线路”,我县的外部影响力和内部凝聚力得到空前提升。金川特色小镇建设扎实推进,龙堡森林度假村、辉南龙湾熙嘉荒生态旅游度假区  等项目初具规模,龙湾寒舍民宿度假村项目实现当年签约、当年开工。全年旅游入境322万人次、产业收入30亿元,分别增长13%和18%。“吉青家园·共享e站”实现整县覆盖,省级电商村达到11个。鸿丰物流园运行态势良好,年货运吞吐量达到30万吨。服务业增加值实现40.9亿元,增长1.8%。

2024年,辉南县服务业增加值50.1亿元,比上年增长1.1%。全年规模以上服务业营业收入比上年增长15.1%。年末全县载客汽车1023辆。公路全年完成客运量50万人,客运周转量4275万人公里;货运量451万吨,货运周转量147797万吨公里。全年邮政业务总量同比增长15.1%。全县固定电话用户39504户,移动电话用户279386户。互联网宽带接入用户达103932户。全县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23.1亿元,比上年增长3.3%。其中,限额以上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实现4.6亿元,同比增长5.3%。按消费形态分,餐饮收入同比增长18.6%,商品零售同比增长4.7%。全县 金融业 实现增加值4.4亿元,比上年下降5.6%。年末金融机构各项存款余额264.5亿元,同比增长9.8%。  

交通

辉南县交通便利,公路、铁路四通八达, 省道 朝长、营白、桦辉公路与县内公路相互交叉,形成网状主体公路框架。 抚松 至长春高速公路贯穿全境;沈吉、 宇辉铁路 穿境而过,直达 沈阳市 、 北京 、 上海市 等城市的列车方便快捷。 长春龙嘉国际机场 座落在 一小时经济圈 内。

社会

社会保障

2018年,完成全民参保入户登记5.1万户。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在乡人口参合率100%。城镇基本 医疗保险 结算2.8万人次, 统筹基金支付 5600万元。转移农村劳动力5.5万人次。城镇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提高至每人每月370元;农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提高至每人每年3600元。 

2024年末,辉南县基本养老保险覆盖人数达21.30万人。其中,企业 职工基本养老保险 参保人数为7.55万人,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数为12.26万人,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数为1.49万人。全县共有2470人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5817人享受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全年城镇新增就业2092人,失业人员实现再就业1490人,全县登记失业人员期末实有人数2692人。

医疗事业

截至2024年末,辉南县共有医疗卫生机构211个。其中,医院10个,卫生院12个,妇幼保健院1个,专科疾病防治院(所、站)1个,疾病预防控制中心(防疫站)1个,诊所123个,卫生所和医务室63个。卫生技术人员1698人,其中,执业(助理)医师586人,注册护士697人。医疗卫生机构床位1925张,其中,医院1060张,乡镇卫生院286张。

教育事业

2018年,辉南县全力推进职教中心、五中教学楼等项目建设,完成校舍电采暖改造5.7万平方米,教学条件不断改善。

2024年,辉南县共有各类学校80所。其中,小学22所,招生1105人,在校生9035人,毕业生1880人;初中17所,招生1874人,在校生5923人,毕业生2280人;高中2所,招生1703人,在校生4809人,毕业生1727人。各类学校的专任教师2451人。其中,小学992人,初中779人, 高中 422人,特殊教育28人。

科技事业

2024年,辉南县专利授权量100件。

体育事业

2018年,辉南县滨河体育场交付使用,成功举办首届机关干部田径运动会。

2024年,辉南县共举办各类体育赛事活动4场,获得省级体育比赛 金牌 2枚、铜牌1枚。

环境保护

2018年,辉南县整改中央环保督察反馈问题19个,办结省环保督察交办案件17件。治理侵蚀沟37条,控制水土流失2万亩。完成煤矿去产能1处、矿山恢复治理4处。严格落实河长制,实施智慧管河,清理沿河垃圾600余吨。投资3564万元实施中小河流整治工程,治理河道11.2千米,护岸22.5千米。严厉打击破坏森林资源违法犯罪行为,破获案件335起,清收林地5.1万亩,造林7万亩。实现连续64年无 重大森林火灾 。淘汰10蒸吨以下燃煤锅炉17台,更换新能源公交车36辆,空气质量优良天数达到345天。成功创建省级生态文明示范县。

2024年,辉南县植树造林面积3002公顷,森林覆盖率达到50.8%。全县1个地表水国控断面、2个地表水省控断面和2个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源断面所监测指标均100%达标,符合国家地表水二类水质标准。全年空气优良天数比例为88.1%。  

获得荣誉

2016年2月5日,辉南县入选2015年全国义务教育发展基本均衡县(市、区)名单。

2018年5月12日,辉南县入选“2018中国最美县域榜单”。

2019年2月2日,辉南县被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列入“2016—2018创建周期全国基层中医药工作先进单位名单”。 

2019年5月18日,入选“2019中国最美县域榜单”。 

2019年10月29日,辉南县被列为第二批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县。

2020年9月29日,辉南县被交通运输部、财政部确定为“深化 农村公路 管理养护体制改革试点地区”  。

2021年,入选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县名单。

2021年,辉南县获得“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称号。

2021年5月14日,被教育部认定为全国中小学劳动教育实验区。 

2021年10月12日,被生态环境部命名为第五批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

2021年11月18日,辉南县入选“ 四好农村路 ”全国示范县公示名单。

2022年10月14日,入选2022年国家乡村振兴示范县创建名单。

2023年1月17日,辉南县入选2022年全国休闲农业重点县名单。

2023年1月19日,辉南县入选“2021—2025年度第二批全国科普示范县(市、区)名单”。

2023年1月,辉南县入选第五批节水型社会建设达标县(区)名单。

2023年7月21日,辉南县入选“第三批城乡交通运输一体化示范创建县名单”;2023年11月13日,辉南县入选第四批国家农业绿色发展先行区创建名单; 2025年5月23日,辉南县被中央宣传思想文化工作领导小组授予“ 全国文明城市 ”称号。

参考资料

  1. 地理位置 辉南县人民政府 2024-07-30
  2. 辉南概况 辉南县人民政府网 2020-01-10
  3. 辉南县2024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 辉南县人民政府 2025-05-30
  4. 辉南县气候概况 辉南县政府网 2020-01-10
  5. 【管理学院党总支|《传承红色基因 高扬时代风帆》红色吉林党史故事微视频展播】第二期 微信公众平台 2024-03-14
  6. 辉南的起源,辉南的名字竟然是这么来的…… 微信公众平台 2024-03-14
  7. 辉南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辉南县人民政府 2024-03-14
  8. 2015年全国休闲农业与乡村旅游示范县和示范点公布 城市化网 2026-06-21
  9. 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关于公布2022年全国休闲农业重点县名单的通知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农村部 2026-03-11
  10. 第七届全国文明城市名单 中国文明网 2025-05-25
  11. 辉南县第三次国土调查主要数据公报 辉南县人民政府 2022-06-15
  12. (通化市)辉南县2021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 红黑统计公报库 2022-09-04
  13. 关于公布2015年全国义务教育发展基本均衡县(市、区)名单的决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 2026-07-01
  14. “2018中国最美县域榜”公布 云南9城上榜 百家号 2026-03-05
  15. 2018中国最美县域榜单,广西有5个县(市、区)上榜 微信公众号 2026-03-05
  16. 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关于命名河北省石家庄市桥西区等239个地区为全国基层中医药工作先进单位的决定 中医药网 2021-05-23
  17. 发挥央视传媒优势 服务中国最美县域 中国网 2021-05-23
  18. 农业农村部关于命名第二批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县(市)的通知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农村部 2025-11-28
  19. 辉南县获得“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称号!是吉林省唯一入选的地区 今日头条 2021-10-16
  20. 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公布全国中小学劳动教育实验区名单的通知 -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政府门户网站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政府门户网站 2021-12-30
  21. 第五批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实践创新基地拟命名名单的公示_中华人民共和 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部 2021-12-30
  22. 关于2021年“四好农村路”全国示范创建结果的公示-政府信息公开- 交通运输部 2021-12-30
  23. 农业农村部 国家乡村振兴局关于公布2022年国家乡村振兴示范县创建名单的通知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农村部 2023-01-11
  24. 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关于公布2022年全国休闲农业重点县名单的通知 中国政府网 2026-04-20
  25. 中国科协科普部关于2021-2025年度第二批全国科普示范县(市、区)认定名单的公示 中国科学技术协会 2025-06-25
  26. 水利部关于公布第五批节水型社会建设达标县(区)名单的公告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利部 2025-06-09
  27. 农业农村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 科技部 财政部 自然资源部 生态环境部 水利部 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关于公布第四批国家农业绿色发展先行区创建名单的通知 贵州省农业农村厅 2026-04-19
  28. 中央宣传思想文化工作领导小组关于认定命名第七届全国文明城市、 文明村镇、文明单位和第三届全国文明家庭、文明校园的决定 中国文明网 2025-05-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