丛兰

明朝南京工部尚书

丛兰(1456-1523),字廷秀,号丰山,山东布政司 登州府 宁海州 文登县人(今 威海市 文登 区 ), 明朝 中期军国重臣。弘治三年 庚戌 科登 进士 榜列三甲第三十八名,历任户科给事中、兵科右给事中、 通政司 通政使 、户部左侍郎兼右 佥都御史 、右都御史、 南京 工部尚书,谥赠太子少保。

人物经历

字廷秀,弘治三年(1490)进士,授户科给事中,进兵科右给事中,迁通政司参议、左通政。 正德 四年(1509)冬,出理 延绥 屯田。 刘瑾 伏诛, 通政使,不久任户部右侍郎督理三边军饷,还理部事。 正德 七年奉命巡视居庸、 龙泉 诸关,督宣、大军饷,进右都御史 总督 宣、大、 山东省 军务 。正德十年夏,改督 漕运 ,兼抚江北。正德十五年迁 南京 兵部尚书 。 嘉靖 元年(1522)三月十七日致仕,次年卒,年六十八。赠太子少保。

人物生平

金榜题名  步入仕途

丛兰,字廷秀,号丰山, 景泰 七年(1456年)生于 文登 县城北宫村。丛公一生操劳国事,位列封疆,官居一品。其祖名实荣, 父名 春,“俱以公贵,累赠资政大夫、都察院右都御使。”其祖母马氏、孙氏,母 刘姓 ,“俱累赠夫人。”(详见明代 吏部尚书 、 谨身殿 大学士 、国史总裁 费宏 撰《南京工部尚书、赠太子少保丛公墓志铭》,以下简称《丛公墓志铭》)

丛兰吉人天相,生逢奇遇。据传丛公生于清晨, 雷声 隆隆,大雨如注。喜得贵子,其父乐不可支,雨稍停便到院外大门上挂剑示喜。此时恰有 文登区 知县与文登营总兵早起公干,正持剑在门下避雨。见一大清早便有两位地方大员为一个初生毛孩持剑站岗,两位大人都好生奇异,于是齐随丛春进门观望。见小孩红光满面,生相不凡,两位大人齐夸孩子将来必有出息,当个九品官不成问题。其母一听乐道:“别说九品,就是一品俺也不嫌弃!”谁知丛母不知天高地厚的一句话,却使儿子最终真的成了朝中一品大员。(详见文登学公园《金榜题名》壁刻)

丛公“生而颖异”,少不贪玩,惟对经书典籍喜爱有加,“甚于嗜炙”。滨海一带买不到书本,“往往手自抄录,夜诵达旦。”历经十数年的寒窗苦读后,丛兰学业大成,遂入省城 乡试 ,得中 成化 癸卯 (1483年) 举人 。次年又远赴京城参加 会试 ,然时运不济,无缘金榜。丛公性格倔强,京试的失利不仅没能使他受到压抑,反而使他愈加发奋,遂由“都下鬻书,归益加探讨,自天官、三式兵 、医术、算数之类,靡不究心。”(《丛公墓志铭》)功夫不负有心人,六度寒窗后的弘治三年(1490年),丛公终以自己的满腹才华荣登 进士 榜, 高中 三甲第三十八名。经吏部考核,职授户科给事中。丛公从此步入仕途,开始了他建功立业三十余年的宦海生涯。

从小看老,薄地看苗。丛公少小聪敏,才智过人,他非凡的 机辩 才能少儿时便展露无遗。据传丛公少时家开 豆腐坊 ,过年时家家户户都请人写门联,其父不想求人,就让儿子凑合着也写幅门联。丛兰也不推辞,他眼珠一转便挥笔写道:“出门敲三梆,天下第一家”,横批:“先斩后奏”。有个读书人看到门联后甚感惊异,就问:“你们是户什么人家,门联口气这么大?”丛兰说:“俺家是卖豆腐的,到处敲梆叫卖,开门最早,难道称不上天下第一家吗?这‘先斩后奏’不就是做 豆腐 吗?用 卤水汁 一斩再奏(做),岂不是‘先斩后奏(做)’吗?”误打误撞,丛兰儿时的一副门联,日后还真使自己成了一位握有生杀大权的朝廷命官。

指斥权奸 声名鹤起

丛兰入朝为官后,处处以社稷为重,四处巡察,整肃流弊,尽忠职守。其巡察光禄寺时,见有司正在整备皇坛供器,遂上疏 朱祐樘 说:“崇尚 异教 ,为先朝遗弊,当亟罢!”宫廷 法事 遂得遏制。其巡察房山草料场时,发现军中管理混乱,账目不清,即请旨查纠,“多所厘正。”在检阅京城守军时,“与 司马 ( 兵部尚书 )马公同心协议”,力除旧弊,“务祛宿 ”,京防为之一振。(详见《丛公墓志铭》)

丛兰不畏权贵,嫉恶如仇,“指斥权奸无所忌”(旧《登州志》)。虽屡历艰险,仍一如既往,致使 梁芳 、 刘瑾 等内侍巨奸亦无所避,朝中邪恶之徒或废或诛,丛兰由此声名鹤起,朝野颂扬。其时太监 梁芳 、陈喜、 汪直 、韦兴等后宫宠臣投机钻营,中饱私囊,扰乱朝纲,祸乱宫廷。在朝臣们的弹劾下,众奸虽一度“以罪 斥”,但在后宫的袒佑下不久“复 缘还京”,朝臣无可奈何,宫廷一时乌烟瘴气。丛兰忍无可忍,在 清宁宫 火灾爆发后,即不失时机地“疏陈六事,极论芳等罪,诸人遂废。”(《明史·列传》)与此同时,对朝中邪恶之辈也极尽斥责。疏道:今日之务在“惜 民,抚边戌,警怠玩,杜贪残。”“奸贪如侍郎林凤辈之未见罢黜,左道如太常卿崔志端之紊乱,旧章皆宜惩处,以顺上天遏恶之命。”(《丛公墓志铭》)林凤、崔志端等遂被罢黜。丛兰由此“寻升兵科右给事中”。

赵昚 ( 朱祐樘 )时期,内臣当道,乱命不断。当时内宫降旨,将无所建树的代理都指挥 吴安 提升为 都督 ,对贻误军机的边将 姚信 予以宽恕,朝臣一时议论纷纷。丛公不肯坐视,即行上疏,力请论处。孝宗照允,二人遭免,朝野称快,“大阅京营”。如此“在谏垣十余年,遇事必言,言必尽中。虽 旨下狱,志不少挫”。(《广舆记》)弘治十四年(1501年),丛公因政绩卓著升任 通政使 司右参议,又明年转左参议。

武宗 ( 朱厚照 )登基后,大太监 刘瑾 迷惑君王,把持朝政,酷施杖刑,残害朝臣,巧立名目,横征暴敛,致使朝野上下胆战心惊,苦不堪言。为了进一步扩充实力,搜刮钱财,控制军机要塞,“ 庚午 (1510年)之春,逆瑾请遣官,规划边务,兼督粮储。”作为朝中干吏,丛兰被派往延绥督理 军务 ,从此开始了他 卫国 戍边的军旅生涯。其时刘瑾爪牙借核实边功之名,到处罗织罪名,罚没边官钱粮。如此“命不时下”,“久不克完”,“一岁至再三举行”,致使很多边官纷纷“以罚米赔粮系狱”,很多边民纷纷“以催征 负逼迫逃窜”,“将家由 武举 进者, 汉隶 各镇类,愁寂不能聊生”,“其 戌除名没产者,多出锻炼考察之令”,而“侦事之卒,纷纷四出,所过莫不危惧。”(《丛公墓志铭》) 刘瑾 的恶行,使大明天下一时危机四伏,终于导致了 安化县 王朱寘鐇叛乱的爆发,而延绥人也“窃议汹汹”,形势非常危急。见朝政如此荒败,民生如此艰难,丛兰怒不可遏,他一边安抚边官百姓,一边上疏“奏陈十事”,痛责刘瑾弊政。疏中言道:“文武官罚米者,鬻产不能偿。朝臣谪戍,刑官妄引新例,锻炼成狱,没其家 。 校尉 遍行边塞,势焰薰灼,人不自保。”力劝 李炎 “宜速改而不容绥者”。武宗批允,“疏至,诏悉行之。”对于丛兰的责伐,“ 刘瑾 大恶之,矫旨严责。”给事中 张瓒 、 御史 汪赐等 刘瑾 奸党,亦“希旨劾兰”,“欲中以祸”,丛兰眼看就要大祸临头。然而此时边关告急,丛兰作为边关主将不易处置,刘瑾只好暂且搁置。所幸“数月,瑾诛”,丛兰方转危为安。丛兰不畏权奸、勇斥弊政、心怀社稷的胆略气节,赢得了朝野上下的一片赞颂,不久便晋升为 通政使 ,“俄擢户部右侍郎,督理三边军饷。”(详见《 明史 》、《丛公墓志铭》)

经略 军务  威震三边

丛兰的胆略气魄不仅展现在参朝理政上,而且在整军备战、 卫国 戍边方面也胆识过人,气魄非凡。丛兰入朝为官后不久,即在清理房山草料场、整顿京城防务中表现出非凡的军机处置才能,朝臣无不为之侧目, 朱祐樘 由此加封其为兵科右给事中。丛兰从此得以参知 军政 ,襄理军务,由此开始了他卫国戍边二十余年的军旅生涯。

弘治十五年(1502年),“适北边有警”,已晋升为 通政使 司左参议的丛兰,遂奉旨“经略 紫荆 、倒马诸关塞”。(《 明史 》)由于北地荒芜,防备松懈,丛兰急上眉梢,遂组织军民修筑工事,加强军备,垒堵“可通敌骑”的边塞要隘“数百处”,“复以浮图峡峪岸创起敌楼。”随后“增戍兵,易将领,诸所筹虑,皆百年固守计。”在丛兰的周密安排下,边塞防备大为增强, 胡兵 望而生畏,不战而逃。紫荆一带从此安宁,久无战事,“边人赖之”。(《丛公墓志铭》)弘治十八年(1505年),丛兰“以内艰(母丧)归,三年终丧还朝,盖 正德 戊辰 (正德三年,1508年)岁也。”其秋,丛兰以军功“升右通政”。

正德五年(1510年)春,丛兰奉旨前往 延绥 ,负责“规划边务,兼督粮储,清屯地,抽选军丁”等 军务 。其时权奸当道,朝政紊乱,民不聊生,边备废弛,致使延绥一带危机四伏,不日即爆发“宁夏之变”。为了控制局势,化解危机,丛兰一边安抚边民,一边违逆权奸,请旨废除苛政,边关军民遂得安定,延绥防务亦得加强。丛兰不畏邪恶,不顾祸患,指斥权奸,废除恶政,从而为 大明王朝 的江山稳固、社稷安定、边备整饬,做出了不朽贡献。鉴于丛兰功绩卓著, 朱厚照 特旨加封其为“ 通政使 ”,“未浃旬”(不出十日),又“以三边告乏,升户部右侍郎,兼都察院左 佥都御史 ,奉敕 总督 宁夏回族自治区 等处粮储。”(《丛公墓志铭》)丛兰由此成为军国重臣、 封疆大吏 。

身为军国重臣、封疆大吏,丛兰全心扑在百姓民生上,全心扑在边防建设上。“值岁旱”,田间干枯,禾苗奄奄,百姓心急如焚,齐向丛兰哭诉求救。丛兰“祷于群望”,清冤理狱,追悼 亡灵 ,斋戒敬天,致使境内“ 冤系释之”,不日“三边皆雨”,稼禾俱兴,百姓开颜,齐聚督府跪谢,丛公由此威加“三边”。

刘瑾 时期,官商勾结,把持盐政,牟取暴利,致使“引利皆归于权右”。“及公来”,整肃军纪,统一政令,统一市贸,严惩不法,从而使臣属“无敢私 商通,而事乃济。”此后,“诸有补于边储者,皆一一条上行之。”从而使边境市贸井然,物给丰足,百姓乐业,军心大振,边防愈加巩固,胡寇愈加闻风远遁。丛公由此军民爱戴,声望日隆,“威震三边”。

是年夏,丛兰“又奉敕兼管固、靖(固远、 靖远县 )等处 军务 。”到任后,“闻 山东省 、 河南省 群盗猖 ,念内地齐民猝遇兵变必不胜供亿之苦,亟疏于朝,请别处军饷,以 民急。”丛兰的 奏议 得到了 武宗 ( 朱厚照 )的恩准,从而使饱受盗匪劫难的山东、河南百姓,避免了再次遭受征缴巨额军资之苦。

杀敌立功 举朝欢庆

丛兰为人沉稳,富有谋略,致力军备,屡建奇功。 正德 六年(1511年)间,中都一带盗匪群起,“兵荒相仍”,官军守将纷纷败北,满朝文武惶惶不安。危难之际,群臣举贤,首推丛公,正德帝遂“亟 姬奭 巡抚 庐、凤、滁、和”等地。丛公到后,一边广施仁政,广济灾民,安定地方,一边加强军备,步步为营,对敌展开部署。正德七年(1512年)春,丛公率兵抵达 凤阳 ,此时“贼已压境”,丛公遂“督吏士防遏沿河诸渡口”,准备迎战。顷刻,“警报至”,丛公即“躬擐 甲胄 ,身先士卒,奔走邀击。”在丛公冲锋陷阵的激励下,将士人人奋勇,个个用命,直杀得天昏地暗。经过数度激战,贼寇渐渐不支,不久便全军溃败,狼狈逃窜。此役共“俘斩三千余人,溺而死者数万,赈济所全活者又二万六千八百余口,抚释协从男、妇六百人。”捷报传至京城后,举朝欢庆, 朱厚照 遂“赐敕奖励, 以金帛。”等到秋天九月班师回朝时,当地“老稚攀留满车,下为立生祠。”王师凯旋后,正德帝出宫相迎,“还朝论功,又升一级,荫一子,为太学诸生,加赐金帛羊酒。”同时召集满朝文武“宴于 礼部 ”,大肆庆贺。(详见《丛公墓志铭》)

正德 八年(1513年)冬,蒙古“小王子”(即蒙古大王,原称蒙古可汗)率军大举南侵,“联营境外数十万”。蒙军压境,边关危急,丛公即“奉敕巡视西路诸关,兼督宣、大( 宣化 、 大同市 )军饷。”正德九年(1514年)春, 武宗 又加封丛兰为“右 都御史 ”,并敕命其“ 总督 宣、大并山西偏头、 宁武 、雁门等关 军务 。”丛兰从而成为统兵抗敌、节制边关五路兵马的 总督 帅。丛兰临危受命,手握重兵,深感责任重大,深恐有负圣命,即上疏请辞帅印,分减兵权, 武宗 不允。丛兰又再次上疏请辞, 李炎 又“再辞不允”。丛兰于是奉领帅印,“乃行至边”。时边关“武备不修,封守不慎”,致使蒙军频频“深入宣、大暨关南”,“虏我人民,驱略我牧畜,蹂践我禾稼。”(明代 山西承宣布政使司 右参议 王崇文 《凯捷归朝诗序》)丛兰来到边关后,即四处巡视,查勘敌情,整修军备,“相地设险”,并“令内地军民各筑堡入保,亦如塞下。”在整饬边备的同时,丛兰还“严号令,明赏罚”,从严治军,从而使边关将士“亦各奋励”,“敌忾御侮”。在丛兰的精心治理下,边关各镇一时众志成城固若金汤。为了消灭蒙军的有生力量,彻底根除边患,丛兰坚壁清野,固守不出,一再示弱。在丛兰骄敌深入之计下,蒙军不可一世,疯狂入侵,“一再深入”。见战机已现,丛公奋然谓诸将曰:“贼志骄矣,取威服远,机不可失也!”遂“自厉锐擐坚”,一马当先,“驻阳和以当其冲”。又“分部诸将各城,或遮其前,或邀其后,或防南山诸关,以遏其深入之谋;或截北塞诸隘,以制其奔归之路。复悬赏乡村,共成犄角势。”(《凯捷归朝诗序》)在丛兰的督阵指挥下,边关将士一拥而出,“东西奋击”,直杀得敌军丢盔卸甲、人仰马翻,很快便溃不成军。见大势已去,敌酋小王子“不敢散掠久留”,忙率残部“宵夜遁去。”可丛兰早有部署,他“分部诸将十七人,伏兵要害,遣谍者往来传报”,随时准备消灭逃窜之敌。当残敌逃“至北塞,又为我军乘高据险邀击前后,歼者不可胜计。其虏酋所谓‘小王子’,亦断右臂而走,营中痛哭声昼夜不绝。”此役战果辉煌,为“数十年来,虏之挫 未有若斯之甚者也。”自此后,北寇胆寒,“不敢复南牧矣。”(《凯捷归朝诗序》)捷报传至京城,“天颜喜甚”,“复赐敕奖励”。“然坐与监军不合,其功竟为所攘。”

正德 十四年(1519年),宁王 朱宸濠 ( 朱元璋 五 世孙 ,封地 南昌市 )起兵反叛,时为江北 巡抚 的丛兰,即请命移镇 瓜州 (今 江都区 一带),“率兵御之”。在丛公的统率指挥下, 扬州市 军民密切协作,严加防备,不久便“擒伪谍数百”,从而使叛军孤立无援,惶惶不知所向,经过一年多的围剿,终被消灭 尽。丛公由此又为自己的军旅生涯平添了一抹浓彩。(详见《丛公墓志铭》)

位居督抚 正气长存

正德十年(1515年)闰四月,丛兰奉旨还朝,“命 总督 漕运 ,兼巡抚 凤阳县 诸郡。”漕运为古时盐铁粮 转运的命脉所在,关系到京都供应、军备保障和社稷安定等问题,所以历朝历代对此都非常重视。丛兰受命后不敢怠慢,即全身心地投入到漕运的勘查和整治之中。他“ (音sou,通“搜”)剔宿弊”,惩治贪恶,革新 陈规 ,“改立条约”, 疏浚 河道,改善河工,呕心沥血,不遗余力,从而使漕运面貌大为改观。为了总结漕务,启示世人,他还“著《漕运录》行于时”,从而为后世的漕运发展,留下了宝贵的资料。

丛兰身居 督抚 ,位高权重,商贾环绕,馈赠不绝,但他不为所动,始终洁身自好,居尘不染。作为督抚重臣,丛兰处处以江山社稷为重,处处以百姓民生为重,为此他不惜触犯皇室,毅然上疏毁佛,为民请命。 正德 十二年(1517年),宫廷为行佛事,拟遣中官(太监)刘允,征调舟船“五百余艘,役夫万余人”(《 明史 》),以迎取 西藏自治区 活佛 乌斯藏。奉诏后,刘允便“以迎佛使”为由,“诛求百计”,巧取豪夺,沿途百姓随即陷入官府的层层盘剥之中。丛兰对此恼恨不已,他一边“豫檄有司”,传令部属,“毋徇所欲”,一边上疏宫廷,斥责“佛老无益”,扰乱民生,恳请止行。刘允不知就里,“至淮谒入”,督办所需,然而丛公却辞而不见,致使刘允迟迟不能成行。不日“乞还”旨下,“允勿遣”,沿途百姓从而免遭了一场盘剥劳役之苦。

漕运 为巨利所在,朝中权贵为谋取暴利,纷纷“以私贷诉赏”,丛兰严守纲纪,“皆置不问”,由此罪及权贵,他们“相与毁之”,从而使丛兰“遂罢都漕,专理 巡抚 。”丛兰虽遭贬谪,但他依然刚正不阿,情系百姓,一心为民。“值岁饥,民多流亡”,丛公焦急万分,夜不能寐,遂上疏“奏截漕粟数万石,益以仓储赈之,所全活者视昔加两倍有奇。”(《丛公墓志铭》)狱中有些出逃的无辜百姓,丛公查明情由,也都“乞并释其无罪”,允其回家团聚,“以笃亲亲”。守备邱德,“以贪虐扰人”,丛公即下令“禁之”,“德少 ”,众臣属从此亦不敢恣意妄为。

丛兰忠正廉明,不事逢迎,一生正气长存。 正德 十四年(1519年),“ 武宗 之南狩也,至境上见公。”皇帝出巡,各地 督抚 往往不胜惶恐,无不忙前跑后以显其忠,无不尽献所产以示其诚,无不贿赂左右以求其援。因此,“递顿宴设”、“侈费求媚”,便为时政所趋。然而此次 武宗 南巡,丛兰“惟金酒 一事,余皆 瓷漆 ,进献物视他郡仅十之一二。”(《丛公墓志铭》)

丛兰为人侠义,崇爱忠良,敢言善谏。因谏言获罪者,丛兰无不舍身援救。“中官 何文鼎 ,以直言得罪”,丛兰纠集 言官 “合 台谏 救之”,以至于“忤旨下狱”,然“其志未尝少挫焉”。水曹 主事 王銮 ,“忤近侍下狱”,丛公“奏论数百言,遂 (音shi,赦免)銮罪,人以为有回天之力。”(详见《丛公墓志铭》、旧《登州志》)

激流勇退 流芳后世

在三十多年的军旅生涯中,丛兰以其忠贞的节操、无私的奉献、杰出的功勋,赢得了朝野上下的一片赞誉,赢得了 朱厚照 的高度信任,即使宠臣 江彬 “数有谗言”,亦不能对丛公产生丝毫影响。为了表彰功臣, 正德 十五年(1520年),丛兰又“以六年考满进阶资德大夫,勋正治上卿。”其冬,又“升 南京 工部尚书”,官居一品。长期的军国生涯,使丛兰心力交 ,不胜烦劳,再加上人至晚年,思乡之情悠然而生。因此在得知皇上加封的喜报后,即产生了归隐的念头,不待叛军剿灭便“已决退休之计”。 嘉靖 元年(1522年),“上继 大统 ,方任耆旧”,丛公“三疏请老”,世宗( 朱厚熜 )皆“不允”。是年冬,反臣宁王“以 平复”,丛兰又因剿叛之功“升俸一级”。平叛结束后,丛兰又“屡疏”归退,“上察其诚,乃允休”。

为了褒奖功臣,丛兰归休后,世宗特旨沿途驿站程程迎送,“令有司岁给禄米三十六石,舆隶(轿夫)四人,以为常近。”(《 文登区 县志·优老堂记》)时大臣告老还乡“虽间被恩”,但“未有如是之盛者也。”为了彰显皇帝“优抚老臣”之德,地方仕绅特为丛兰所居堂院,取名为“优老堂”。尽管君王优待有加,但连年的国事烦扰仍使丛兰积劳成疾,“逾年而公不起”,嘉靖二年(1523年)二月二十六日,即 然长逝,“享寿六十有八”。

丛兰为明代赫赫有名的谏臣。其长期整治边务,治理 漕运 ,深知民间疾苦,先后上疏383篇,使无数百姓减轻徭役,使众多灾民得以赈济。所疏择其要者111篇,辑成《丰山奏议》,被后人刊印行世。另著有《经略录》、《漕运录》,以供后人参鉴。

历史传记

《 明史 》列传第一百八十五卷《丛兰列传》

丛兰,字廷秀,文登人。弘治三年 进士 。为户科给事中。中官梁芳、陈喜、 汪直 、韦兴,先以罪摈斥,复夤缘还京。兰因清宁宫灾,疏陈六事,极论芳等罪,诸人遂废。寻言:“吏部遵诏书,请擢用建言 误诸臣,而明旨不尽从,非所以示信。失仪被纠,请免送诏狱。畿内征徭繁重,富民规免,他户代之,宜厘正。”章下所司。进兵科右给事中。 都督 事 吴安 以传奉得官,兰请罢之。时命拨团营军八千人修九门 护城河 ,兰言:“臣顷简营军,诏许专事训练,无复差拨,命下未几,旋复役之,如前诏何。”遂罢遣。迁通政参议。小王子犯 大同 ,命经略 紫荆 、倒马诸关塞蹊隧可通敌骑者百十所。

正德 三年进左通政。明年冬出理延绥屯田。安化王寘鐇反,兰奏陈十事,中言:“文武官罚米者,鬻产不能偿。朝臣谪戍,刑官妄引新例锻炼成狱,没其家资。 校尉 遍行边塞,势焰薰灼,人不自保。” 刘瑾 大恶之,矫旨严责。给事中 张瓒 、 御史 汪赐等遂希旨劾兰。瑾方忧边事,置不问。数月,瑾诛,进 通政使 。俄擢户部右侍郎,督理三边军饷。

六年, 陕西巡抚 都御史 蓝章 以四月寇乱移驻 汉中市 。会 河套平原 有警,乃命兰兼管固、靖等处 军务 。兰上言:“ 陕西省 起运粮草,数为大户侵牟,请委官押送。每镇请发内帑银数万,预卖粮草。御史张 清出田亩,请 免子粒,如弘治十八年以前科则。灵州盐课,请照例开中,召商籴粮。军士折色,主者多克减,乞选委邻近有司散给。”从之。

是年冬,南畿及 河南省 岁侵,命兰往振。未赴而 河北省 贼自 宿迁市 渡河,将逼 凤阳 。乃命兰以本官巡视庐、凤、滁、和,兼理振济。河南白莲贼赵景隆自称宋王,掠归德,兰遣指挥石坚、 知州 张思齐等击斩之。九月,贼平。论功赉金币,增俸一级,召还理部事。部无侍郎缺,乃命添注。明年, 大同 有警,命巡视居庸、龙泉诸关。寻兼督宣、大军饷,进右 都御史 , 总督 宣、大、 山东省 军务 。令内地皆筑堡,寇至收保如塞下。寇五万骑自 万全 右卫趋 蔚州镇 大掠,又三万骑入平虏南城,以失事停半岁俸。

十年夏,改督 漕运 ,寻兼 巡抚 江北。中官刘允取佛乌思藏,道兰境,入谒,辞不见。允需舟五百余艘、役夫万余人,兰驰疏极陈其害。不报。居四年,以事忤 兵部尚书 王琼 ,解漕务,专任巡抚。宁王宸濠反,兰移镇瓜州。十五年,迁 南京 工部尚书。

世宗即位,御史 陈克宅 劾兰附 江彬 。帝以兰素清谨,释勿问。兰遂乞休去。卒,赠太子少保。

人物评价

对于丛兰不恋权位、功成身退的高贵品质,满朝文武一片赞誉,“士论高之”,世宗亦“赐敕褒谕,且有月 岁夫之给。”。

世宗在给丛兰的“ 命”圣旨中写道:“故致仕南京工部尚书丛兰,才 敏达,行履刚方。早发迹于贤科,首蜚英于司谏。银台晋秩,屡 经画之谋,户侍升华,兼领 巡抚 之寄。边陲 总督 ,夷虏畏威。 漕运 专权,军民感惠。 勋庸之茂著;属资望之弥深。爰因廷荐之公;遂正冬卿之位。实司留务,益励操持,官历两京,禄增一品。雅俗方资其镇定,高情每切于归休,恳陈解于组之章,获遂明农之志,玺书示宠,昼锦增辉。宜逸老之 遗,胡讣音之奄至,载颁恤典,用表殊恩,特赐太子少保,锡之诰命。于戏!位联八座,志无负于平生,秩亚三孤,名永昭于奕世。英灵不昧,涣渥其承。”

明代 吏部尚书 、 谨身殿 大学士 、国史总裁 费宏 ,在给丛兰撰写的《南京工部尚书、赠太子少保丛公墓志铭》中写道:“南京工部尚书既捐馆舍,上闻讣震悼,赠公太子少保,赐二祭,命有司为营葬事……公气度宏伟,才识英敏,所学期于经世,而言论足以发之。自 仕以来,屡将使指经营四方,未尝以艰险避,威名在边塞,利泽在生民,功业在国家,可谓一代之名卿、才大夫矣。而孝弟笃于家庭,信谊厚于交友;俭约廉慎,终始不易。又人所难及者,于铭允宜。铭曰:‘士类能言,用则或违,或优于易,剧乃弗宜。充位苟禄,何裨于时?于丰山翁,挟负实奇,才任应变,事察其几。 昆吾 之剑,切玉如泥,大宛之骥,云而驰。近之省 ,远之边陲,惟所任使,不计险夷。民苦盗警,我脱其危,民苦岁 ,我恤其饥。聚望 属,天子依毗,烈烈勋名,弗愧常彝,勒之幽宫,爰永其垂。”

朱厚熜 的“诰命”圣旨, 吏部尚书 费宏 的《墓志铭》,高度评价了丛兰的一生。丛兰为“文登 使君子 ”之一,死后入祀“ 乡贤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