宰相

古代辅助国君处理政务的最高行政长官

宰相,是指对国君或皇帝负责,包揽全国政务的官职, 是对中国古代君主专制政体下的最高行政长官的通称。 宰是主持,相是辅佐之意,宰相联称始见于《 韩非子·显学 》。

秦始皇统一六国后,建立了中央集权的封建帝国,古代行政机构的框架大体形成,在对政治制度进行改革时, 秦朝 便确立宰相“掌丞天子,助理万机”的职权,扶助帝王承奉意旨主宰国政。 汉代宰相有上公、三公、从公。汉承秦制,沿置 丞相 ,与 太尉 、 御史大夫 合称三公。 隋及唐初,三省长官 中书令 (内史令)、侍中(纳言)、 尚书仆射 共为宰相。 宋沿袭唐制,设置 中书门下 省,直接把中书门下 平章事 作为宰相的官称。 元朝 时,废三省制,在中央设立中书省,统领六部。中书省主官中书令常由太子兼领,为荣誉性虚衔,实际由下设的左右丞相、平章政事、参知政事等行宰相职权。 明朝初期,以中书省统领政务,左右 丞相 为宰相,宰相统辖六部。 清朝,从三院长官到 大学士 ,再到军机大臣、总理大臣、内阁政务大臣,宰相权力日趋淡化,君主集权则达到顶峰。随着清王朝的灭亡,中国古代的宰相制度也终于走到它的历史尽头。

宰相制度作为中国古代职官制度的典型代表,是君主专制中央集权官僚政治的产物。宰相制度是专制主义 中央集权制度 的重要组成部分。宰相及宰相制度对中国古代皇权的建设、政治的繁荣、社会的稳定和国家的兴衰都有着极为重要的意义。

命名

宰相,是对中国古代君主专制政体下的最高行政长官的通称。 “宰”本意为家臣(家内奴隶),引申为奴隶总管,或厨师长,又引申为主宰、宰制,亦可泛指官员。 商朝 时为管理家务和奴隶之官; 周代 有执掌国政的 太师 ,也有掌贵族家务的家宰、掌管一邑的邑宰,实已为官的通称。“相”本意为省视。引申为照看、扶助或辅佐,如“人主无贤,如瞽无相”[1]。“颠而不扶,则将焉用彼相矣?”[2] 春秋 时,相为主掌礼节、外交之官,渐成为国君首要辅臣的代称。 战国 各国变法,大都置相,作为 官僚机构 首脑。宰相联称,始见于《 韩非子·显学 》:“故明主之吏,宰相必起于州部,猛将必发于卒伍。”

“宰”,《 说文解字 》的解释是“辠(‘罪’的异体字),人在屋下执事者”,是家奴中的 主事 者。“宰”后来由“执事”引申出“主宰”义,如《庄子·齐物论》:“必有真宰,而特不得其朕。”“相”,《说文解字》的解释是:“省视也。”“相”由“观·观察”义引申出“看”、“替盲人看路”之义,如“相马”、“相人”(旧时迷信行为,指观察人的面貌以判定其吉凶祸福)及“相”(盲人的向导)。“相”由此引申出“帮助”、“辅助”义,如《易·泰》:“辅相天地之宜”。

定义

宰相是指对国君或皇帝负责,包揽全国政务的官职,通称宰相,从字面上的意思分析:宰是主持,相是辅佐之意;可以理解为,辅佐皇帝主持全国大小政务的官员,在战国时期,称为 相国 ;中国历代历史关于宰相都有正式的官名,比如: 秦汉 ,称 丞相 、相国、 西汉 末和 东汉 时期则称为 司徒 ;隋唐两朝,宰相为 中书令 、侍中、尚书三省官员的通称。

起源背景

殷周时,宰、相成为官职名,主要起主宰和辅助作用,地位均相当于后代的宰相。宰原掌家务和家奴,后为侍从君王左右之臣。例如《宰虢角》:“王各(格),宰虢从,赐(赐)贝五朋。”《史记·殷本纪》: 秦武王 即位,“政事决定于冢宰”。冢,《周礼》 郑玄 注:“百官总焉则谓之冢,列职于王则称大。”后世也称冢宰、宰连用,成为宰相之别名。 西周 之宰除掌王家内外事务外,亦有在王左右赞王命、定政事者。 如《左传·定公四年》:“ 周公 为大宰。”因为周公于成王时曾以太宰之职摄政,所以它被目为首席执政。 春秋 时各国沿用,亦多称“ 太师 ”,如齐、鲁、郑、卫、吴、楚、宋等国,楚、宋还有少宰之职,为太宰之副。郑设冢宰。相作为官职之名,始于春秋末 齐景公 置左、右相时。如《左传·襄公二十五年》齐景公时“庆封为左相”,《史记·齐世家》:“ 崔杼 为右相”。 战国 时相或称 相国 (汉改称相国以避高祖刘邦讳),或称 丞相 (丞相一词始于 战国 秦武王 二年,此年设左、右丞相),皆为百官之长。

宰、相连称,出现于战国时期。如《庄子·盗跖》视“宰相”为贵人,与“天子”并列。《 韩非子·显学 》:“故明主之吏,宰相必起于州部。”《 吕氏春秋·制乐 》:“荧惑者,天罚也,……祸当于君, 虽然,可移于宰相。”从此以后,除 辽朝 以宰相为正 文华殿大学士 外,其他各代宰相所握官名与职权广狭都有不同,但是宰相一名却一直沿用整个封建社会,成了一个习惯用语或通称,用以指辅佐帝王处理政务的重臣,尽管此重臣只有宰相之实权而无宰相之正式官名。

中国的宰相制度至 战国 时期已经正式的建立了,而且相当完善了。它的职责就是赞佐王命、长百官,位高权重,成为接近天子的贵人。一些主要名称如宰、相、冢宰、 太师 、 丞相 、 相国 、左相、右相、 相等 ,此时都已出现。先秦的宰相制度为后世的宰相制度奠定了基础。后世的宰相制度尽管千变万化,但其赞王命、长百官、揽政务的实质并未改变,一些主要名称如宰相、丞相、相国等也并未消失。因此,先秦宰相制度的建立和完善,在中国整个宰相制度史乃至整个封建官僚制度史中,都有着不可低估的影响。

制度演变

制度形成

春秋战国 时期,创始了“宰相”的官名。公元前547年, 齐国 设立了左相、右相两位宰相。公元前309年,秦“ 秦武王 ”置 丞相 , 樗里疾 、 甘茂 为左右丞相”,虽然已有宰相、丞相之官名,但并未形成宰相制度。秦统一中国后,终于建立了统一的多民族国家。创立一套较为完备的体现地主阶级意志的封建官僚制度。 其中中央是三公九卿制,地方为郡县制。三公就“ 丞相 ”“ 御史大夫 ”“ 太尉 ”太尉”。丞相即宰相,负责辅佐皇帝处理全国政务的最高行政长官,内与皇帝参决军国大事,外则总领朝政百官,综理朝政。御史大夫是助理丞相处理正事,并负责监察百官,是副丞相之意。太尉是协助皇帝掌管全国军事要事。所以,三公都各司其职,实际上都行使宰相的权利。 秦朝 的三公制度,就是中国古代最早的宰相制度。宰相制度的确立,也体现了专制主义 中央集权制度 的确立。也正是这样,秦朝确立的宰相制度,在后来的朝代中,也一直被沿用下来,并不断变革。

宰相,是封建政府中的最高官员,正所谓一人之下、万人之上,一般而言历代宰相大多为功勋居首,功高权重。虽说封建社会下,天下是皇家一人的天下,宰相只是皇帝身边的奴仆,维护皇权至上,确保皇帝一姓的统治。但天下政务皇帝不可能事必躬亲、面面俱到,必须还得依赖宰相为总领的文武百官组成的 官僚机构 来治理天下,这样随着宰相权利的逐渐增长,就会出现“功高震主”的现象,构成对皇权的潜在危机,这样皇帝势必会想办法削弱宰相的权利,两者之间就相互猜忌、争权夺利的事情每朝每代都会发生,这是地主阶级的本性所决定的。 根据历史资料所叙,皇帝与宰相之间的矛盾,常常以宰相被杀或者隐退为结局。比如:在 楚汉战争 中, 萧何 为 刘邦 的 丞相 ,为了谋取刘邦的信任,戒除刘邦的疑心,便把自己的儿子兄弟送到战场一线与刘邦一起杀敌,作为质子,表示自己对刘邦的中心;两 刘盈 期间, 吕雉 专权, 陈平 为相,因吕后怕陈平权力过大,而招致杀身之祸,陈平便故意不理朝政,不揽政务。“日饮醇酒,戏妇女”;吕后闻之,陈独喜。“皇帝不怕大臣欺压百姓,甚至不怕大臣贪赃枉法,就怕大臣起了谋反之心,威胁到皇家的统治。纵观中国历代以来的宰相制度演变,就可以看出背后的根本原因其实就是“皇权”与“相权”的矛盾。

三省制确立

西汉 初期,封建制与专制主义中央集权并存, 丞相 均为自封君,拥有着很大的权势,坐拥山头自为王,往往不听皇帝指挥,自行处理政事,严重威胁皇家的统治。所以,西汉前期不断进行削弱丞相权利,剥夺封国藩王手中的势力。 刘恒 时期,采用 晁错 的“削藩”政策,加强了中央集权; 刘彻 时期,为了进一步巩固中央集权,他亲自过问一切政务,令九卿百官,可以直接向皇帝奏事,不用通过丞相这一措施,很好地限制相权。同时冷藏宰相,在宫廷内用人尚书、侍中等官员作为自己的助手,组成内朝,发布一切政令。 这样以 丞相 为首的外朝,则只是听令与内朝,变成执行一般政务的机构。武帝对丞相控制相当严格,极大地削弱了丞相的权力,使皇权有了显著的提高。 东汉 时期, 刘秀 ,设立尚书台,扩大了尚书的权利,使得尚书权势益隆,由皇帝秘书机构转变为中央的政务机构,地位早已在三公之上,“虽置三公,权归 台阁 ”。尚书逐渐成为实际的宰相,到了东汉后期,尚书权力越来越大,皇帝已经不能控制。 东晋 时期,皇帝的近臣侍中得到重用, 中书 权力逐渐被侍中夺得。而在 秦朝 、 西汉 ,侍中只是皇帝的侍从,并无官署。 晋朝 时期,改 门下省 为门下省。东晋时期,侍中始有官署,地位渐为重要,侍中与中书共同评议尚书奏事,已在朝廷担任重任。再到后来的 南北朝 时期, 尚书令 、 中书令 、侍中同时存在,不过侍中、中书令为内朝重要官员,等于皇帝的私人秘书,而尚书令则为官于外朝管事,是政府机构的官员。这时三省规模已经初步形成。

东汉 初年仍设大司徒、 大司马 、 司空 三公分行宰相之职权。 刘秀 建武 二十七年(51年),改大司马为 太尉 ,大 司徒 、大司空悉去“大”字,改称司徒、司空。此时的司徒、 太尉 、司空三公亦称三司。东汉的三公虽然共掌军政,但考其实际,实权渐入 尚书令 手中。 三公只能处理例行公事,权力下降,而 尚书令 却主赞奏事,总领 纪纲 ,无所不统。这就叫“政归 台阁 ”。汉末 建安 十三年(208年),罢三公,恢复 丞相 、 御史大夫 旧称。 曹操 亲任丞相之职,“挟天子以令诸侯”。

魏、蜀、吴三国鼎立,宰相制度也各不相同。 魏初 承袭 东汉 原制,以三公负责行政,由尚书令掌握中枢实权。 曹丕 即位后,以尚书台权大,改原魏王所属的秘书令为 中书监 、 中书令 ,行宰相之权。中书监比中书令位次略高。 蜀汉 初设丞相,后改以 大司马 、大将军 录尚书事 主持国政。 吴国 设丞相之职自始至终,丞相有左、右两人。吴名将 陆逊 官至丞相,比陆逊年长十五岁的 顾雍 也曾任丞相,在吴国执政达十九年。

晋同魏制,以中书监、中书令为宰相,而 相国 、 丞相 成为赠官,或者成为权臣篡夺之阶。

南梁 战乱迭起,朝代更替频繁,短短的169年却经历了宋、(南)齐、梁(包括 后梁 )、陈四个朝代。南朝宰相制度也因此多变, 凡是皇帝所与议事或委以机密者,即是实际上的宰相, 文华殿大学士 也多,如 中书监 、 中书令 、侍中、 尚书令 、仆射或将军。其位最尊权最大者为 录尚书事 。

北朝 与南朝一样,政权更替频繁,将近二百年的时间里出现了 北魏 、 东魏 、 西魏 、 北齐 、 北周 五个政权。内部兵乱分裂,外部与南朝抗争。 此时官制紊乱、人才丧失,其状况难以尽述。宰相制度同 南梁 一样,无定名也无定员,大致有 丞相 、 司徒 、侍中、尚书令、中书监、大丞相这些名称。 北周依《周礼》置六官,设天官府,以大冢宰卿为主官,正七命。北周大冢宰若有“五府总于天官”之命,则与《周礼》之家宰相同,总领百官,执掌国政,成为宰相。若无此命,则仅统本府各官。

隋朝 初期, 杨坚 总结了前人的统治经验,对以前的官僚制度进行了一些改革。第一,废除三师之职。在隋朝三师之职已经沦为徒有虚名的官职,只是用以尊崇为德高望重大臣的虚职。可见,隋朝已经对宰相制度进行了大改革,进一步细化了中央集权。其实,隋朝仍然沿用了“三省”制度,废除了“三师”“三公”府僚。中央则设立尚书、门下、内史三省,这些机构成为辅佐皇帝处理军政大事的主要机构。内史省就是 南北朝 时期的中书省,只是为了避讳 杨忠 之名,改称内史省。三省长官为 尚书令 (正一品)、左右仆射(从二品)、纳言(正三品)、内史令(正三品),均是宰相职务。这样相当于宰相权力一分为三,避免一人专权,以达到相互制约之效。在《隋书百官志》中有记载,“尚书省,事无不总”。说的就是尚书省具备了很高的权力和地位,是 隋朝 最高行政机关。 尚书省的尚书令,一般不轻易授人,隋代杨素、 李渊 等任过此职。本省最高长官实际上则由左右仆射担任。尚书省下面还有六部,分别是吏部、 礼部 、兵部、都官(后为刑部)、度部(后为民部)、工部,各部长官成为尚书,分管行政。左右仆射和六部尚书总称为“八座”, 是隋代最显赫的官员。中央三省在此时已经有了初步分工。尚书省为行政机构、内史省为决策机构、 门下省 则是审议机构。从分工的安排来看,三省已经有了初步分工,但实际上无论是分工还是三省之间的关系,尚未明确。但是从发展的角度来看,三省制取代了前人的宰相制,并已经在 隋朝 确立。

唐朝宰相制度上,继承了隋朝的三省制,共议国政。唐朝初期,百业待兴,各行各业都需要大量人才。而当时三省长官已年老,各方面都不能胜任唐朝初期的经济建设。 李世民 大胆使用人才,打破了循资而升的惯例,出现了差遣性的宰相,就是可以同宰相一同议论国事。唐代权力推行人才选举上的变革,使宰相的人数突破三省长官的范围,大量增加。宰相人数的增加起到了相互牵制、避免大臣专权的弊病,加强了中央集权。除去“不拘一格降人才”,扩大宰相人数外,另一变通策略是,不设立 尚书令 和左右仆射不参政,完全退出了宰相行列,只管尚书省内事务。 李世民在担任尚书令期间,因长年在外带兵征战,政务由左右仆射主持,与 中书令 、侍中一同执行宰相权力。直到贞观年间, 李世民 空占尚书令 文华殿大学士 而不实授。左右仆射代尚书令执行宰相权力,成为尚书省最高长官,但到了 武则天 执政时期,尚书省的左右仆射逐渐淡出宰相权力,并不加“同 中书 、门下三品”称号,不属于宰相之列,不再参议朝政。在《 唐六典 》中有仆射演变过程的详细记载,并指出了 开元 初期左右仆射为宰相。到了开元中期, 张说 担任宰相一职之后,才不参议朝政,显然此时已不再为宰相。总之文献分析之后,到武则天执政之后,到开元年间是仆射淡出宰相权力、离去宰相职能的过程。

演变消亡

北宋 时期, 宋朝 的统治者吸取唐代之后藩镇割据、军阀混战的历史教训,首先收回禁军将领以及节度使的权力,其次大力削弱宰相权力。将门下、尚书两省置于外朝, 尚书令 、侍中不特招不干预政事。同时,把军权从宰相的手中分离出来,设 枢密院 统领全国军队,政务事堂和枢密院合称“二府”。宋朝统治者还设立三司使:盐铁、 度支 、户部合称三司,进一步分去了宰相的权力。经过这一系列的改革更新,宰相本身就无法大权,进一步只剩下有限的权力。

元朝 建立之后, 孛儿只斤·忽必烈 贯彻汉法,仍然沿用 宋朝 制度,关于宰相制度,元朝仍然没有停止对它的改革。 首先,他取消了 门下省 ,建立了中书省,并把尚书省的六部纳入进来。元代的尚书省一度曾变为专门管理财政的机构,但后来还是被取消了。元朝时期,中书省下面设有:吏、户、礼、兵、刑、工六部。此六部总理全国政务,作为中央的重要机构,也就是宰相机构。 中书令 作为 中书 省的最高长官,虽官阶金紫光禄大夫,可 中书 令常由皇太子兼领成为了可有可无的官衔,左右 丞相 成为了实际的宰相。同时还设立了平章政事,进一步分散相权。但相比两宋,权力已经有所提升。

明朝时期,宰相机构仍然归属于中书省。左右丞相为宰相,总揽全国大小政务。左右丞相的权力逐渐增大,政务先经过丞相,然后再奏闻皇帝,这样变成了丞相当权、皇帝后的局面。 朱元璋 发现皇权受到威胁后,采取了杀无赦的极端手法,十年间“词所连及,坐诛者三万余人”。 随后罢中书省,废除丞相,把宰相权力分给了六部,每部设立尚书一职,直接听命于皇帝,对皇帝负责。据史料记载,1395年朱元璋再度重申,不再设置 丞相 ,如有人再议设置丞相者处以极刑。自此令一出,标志着在形式上废除了中国历史上拥有一千七百多年历史的宰相制度, 中央集权制度 推到了中央君主专制的地位。

清朝康熙亲政时期,诛杀了大臣 鳌拜 以及党羽,废除 内阁 的旧制度,到1670年,恢复以内阁为政府的中央集权制。虽然设立内阁,但真正的权力中心依然是清朝贵族组成的议政王大臣会议——“国议”。“国议”决定一切军国大事,所以“国议”的存在,同样严重威胁了皇权。 康熙 因此设立“南书房”,选用 大学士 拟写机密谕旨。 这样一来,“国议”和“南书房”分享了内阁权力,内阁变成了办理一般事务的机构。 到了 雍正 时期,1729年设立“军机房”,三年后改名为“军机处”,承办军机,拟写诏旨。并把“国议”和“ 内阁 ”排除在政务之外,成为了“ 闲曹 ”,把清朝贵族和大学士变为无所事事的闲散人员。随着军机处的正式确立,也真正宣告了对宰相制度的废除,结束了 秦汉 以来长达两千多年的“皇权”和“相权”的斗争。实现了皇帝“乾纲独揽”的目的,君主独裁政体的真正实现。

演变特点

1、皇权不断集中,相权不断削弱

皇帝处于中国古代政治制度的核心地位,甚至可以说中国古代的一切政治权力都由其 衍射 而来。所以,皇权作为官僚制度的中心权力,直接对其他各级权力的运转模式和处理方式产生了重要影响。相权作为皇权的延伸,对维护中央集权产生了巨大作用。但在真实的运作过程中,相权同时对皇权产生了一定程度的制约。 秦汉 宰相位高权重、总领百官,协助皇帝处理政务。 魏晋 南北朝 时期, 三省制基本形成,宰相权力大至可与皇权抗衡。隋唐时期三省分权,相互制约,皇权得到加强。 宋朝 皇权高度专制,宰相的行政权和财权被分割,皇权进一步加强。明初, 朱元璋 废 丞相 ,撤中书省,皇权在与相权的博弈中取得胜利,从此再无君相之争。虽明清两代设置 内阁 ,但性质已与宰相有所不同。宰相权力随着封建王朝的历史演变逐渐削弱。

2、宰相职位由实职逐步转为虚衔

历朝历代的宰相职位,虽名称不尽相同,但是大都始终存在于历代官僚制度中。宰相制度的演变规律为由实职宰相转变为虚职宰相。 宰相的职位按照其实质发挥的作用可大致分为两类,第一类为实职宰相,如 秦朝 的丞相、汉代的左右丞相、唐代三省六部制的三省长官、元代的参知政事等,都为实职宰相;第二类为虚职宰相,如 北宋 的 平章事 、明朝的 大学士 、清朝的军机大臣等,都为虚职宰相。

3、波浪式循环发生

宰相制度的演变,呈现了以皇帝为中心,波浪式循环发生的特征。由于皇帝长期幽居深宫处理政事,宰相觐见皇帝的流程极为繁琐。而皇帝的内侍、 仆从和一些外戚、宦官,常伴皇帝左右,且皇帝能对其任意使唤。这些内朝近臣一旦得到皇帝信任,就会得到参政辅政的机会,成为全新的合法化的辅政集团,而从前的辅政机构则被架空。但是,这些内朝机构的权力愈加变大,也导致了皇权的分散和不集中。故皇帝便会再次从近侍中选人,从而控制相权。

职权

封建社会的宰相辅佐皇帝、赞理机务、表率百僚,位高权重,是近臣贵人,其重要性仅次于君主。这必然会使君主有所顾忌,君相之间存在着争权的矛盾。虽然宰相有议政权和监督百官执行权,但是君主却拥有对一切政务的最后 决定权 ,所以君主既有必要又有条件对宰相权力进行限制、分割,甚至侵夺、取代,“代有司(宰相)行事”、使“三公顿为虚器”( 叶适 《习学记言》卷二五)。自汉至唐宋,宰相地位逐渐下降,明洪武十三年干脆废除宰相制度。但是宰相之职毕竟不可少,否则皇帝将不胜庶政之繁,百官也无法协调,因此历朝历代都有着事实上的宰相,或加衔,或另设新职官,或多官分任。总之,封建时代宰相之官职变更频繁,权力或轻或重,名称变化无常。其根本原因就是为了维护封建专制制度和君权至高无上,保障皇帝政由己出,从而巩固其统治和权威。

历代所用 官名 ,与职权的广狭程度,各不相同。秦和西汉前期以 相国 或 丞相 为宰相。 东汉 则以 司徒 、 司空 、 太尉 为宰相,共掌政务。 魏晋 以后,以 中书监 、 中书令 、侍中、 尚书令 、仆射以及重要之将军等执政官为宰相,无定员。隋唐以三省长官为宰相。唐中叶后,由君主特选他官加以 平章事 之职衔,为事实上之宰相。 北宋 沿用唐制,并直接以同平章事为宰相之官称,以参知政事为副相。 赵顼 元丰 时改以尚书左右仆射为宰相。 赵昚 时又恢复左右丞相。元代以中书省为政务中枢,丞相、平章政事为宰相,左右丞、参知政事为副相。明初设左右 丞相 。 洪武 十三年(1380)废丞相,由皇帝亲揽政务。 永乐 初以翰林官入值内廷殿阁,参与机务。其后 阁职 渐崇, 大学士 又成为明代事实上的宰相。 清代 沿明制。至 雍正 时另设军机处于内廷,特派若干大臣任军机大臣,协助君主处理国家机要大事。于是军机大臣又渐成为清代事实上的宰相,但仍沿旧称,以授 内阁 大学士为拜相。

1、 秦汉

宰相作为官称,始于 春秋 、 战国 时的 秦国 ,后来也被他国采用。由于 春秋战国 时期宰相制度的普遍实行, 秦始皇 统一六国后,建立了中央集权的封建帝国,古代行政机构的框架大体形成。在对政治制度进行改革时,便确立宰相“掌丞天子,助理万机”,扶助帝王承奉意旨主宰国政,使之成为正式官制。

汉代宰相有上公,三公,从公。汉承秦制,沿置 丞相 ,与 太尉 、 御史大夫 合称三公。上公就是 太师 、太保、太傅之类,而从公就是大家熟悉的 车骑将军 等。上公和从公多为由权势至名位之称号。实权多在三公手中,汉初设 长史 与 司直 辅佐宰相。

2、 魏晋南北朝 时期

曹魏 时,公官向省官过渡。加 相国 、 大司马 为上公。三公(太尉、 司徒 、 司空 )只是名义上的宰相,成为赏赐和形式,无实权。此时,三省建制逐渐形成,三省的职责分别为决策、审核和执行。设 中书 以平尚书,设门下以分中书。

3 、隋唐时期

隋及唐初,三省长官 中书令 (内史令)、侍中(纳言)、 尚书仆射 共为宰相。每日上午在 中书门下 (设于 门下省 ,后迁中书省)议政,下午回本省处理各自的工作。稍后,皇帝时常指派某些级别较低的官员参加政事堂会议,称“ 同中书门下三品 ”或“同中书门下 平章事 ”。后来这两个头衔成为宰相专称,三省长官渐不除授。 李隆基 时,政事堂更名“中书门下”,下设五房为僚属,宰相专职化,与三省分离。

4 、宋元时期

宋沿袭唐制。设置中书门下省,直接把 中书 门下 平章事 作为宰相的官称。

元朝 时,废三省制,在中央设立中书省,统领六部。中书省主官 中书令 常由太子兼领,为荣誉性虚衔,实际是以下设的左右 丞相 、平章政事、参知政事等,行宰相职权。

5、明清时期

明朝初期的职官设置承袭元朝,使用中央一省的中书省制,从八府宰相到四府宰相,相权加大,君权矛盾加剧。以中书省总领政务,以左右 相国 (后为左右丞相)为宰相。宰相统辖六部,丞相之下设左丞、右丞、参知政事等职,为其属员。开国皇帝 朱元璋 废丞相,六部事务均由皇帝直接管理。后 朱棣 设 内阁 辅政, 内阁 权力逐渐扩大,成为重要的行政机构。

清朝初期,伴随着 满族 的发展和军政势力的扩张,努尔哈赤在八和硕贝勒会议的基础上,设立议政王大臣会议制度。 雍正 时期,设军机处。军机处承办军政要务、书写谕旨等军机事宜,成为清朝辅助皇帝处理政务的重要机构。清朝从三院长官到 大学士 ,再到军机大臣、总理大臣、内阁政务大臣,宰相权力日趋淡化,君主集权则达到极点。随着清王朝的灭亡,中国古代的宰相制度也终于走到它的历史尽头。

宰相与皇权的冲突

君相矛盾的原因

1、相权与皇权失衡

政治的本质就是对权力进行互相制约,任何一种权力都不能无限膨胀。以宰相为代表的官僚组织必然会在运行中发育出某种不受君主意志所左右、自行其是的自主性倾向。 宰相制度发展至鼎盛时期时,一度可以与皇权相抗衡,甚至基本上与皇权处于平等状态。君主专制权力与官僚系统间的权力之间,尤其是代表官僚制度最大权力的宰相之间的天平,是应当倾向于皇帝这边的[5]。当权力的天平有向宰相方倾斜的苗头时,皇帝就会对宰相及其代表的官僚体系产生排斥心理,从而产生矛盾和冲突。

2、君主受“家天下”理念影响

所谓“家天下”,指帝王把国家政权据为己有,世代相袭。君主专制制度的本质是其公然赋予君主个人拥有至高无上、不受限制的绝对权力,并奉行“家天下”“私天下”的原则,把国家当作一家的私产,世代相传。 法国 杰出的启蒙思想家 孟德斯鸠 说过:“在专制的国家里,政体的性质要求绝对服从;君主的意志一旦发出,便应确实发生效力,正像球戏中一个球向另一个球发出时就应该发生它的效力一样。”[6]君权是整个君主专制政体的核心和代表,相权必须服从君权。但是,宰相制度又必须建立自己独立的组织体系,这就与“家天下”的思想相悖,从而导致君权与相权的冲突。

3、“体制内”的冲突和不协调

在君主专制制度下,君主为巩固其至高无上的地位,不可能会建立一个保障相权,而削弱自身权力的制度。以宰相为代表的 官僚机构 一旦发育形成,会具备相对独立、稳定的运行规范、程序和方式,表现出对君主个人意志的 张力 和排向。 在没有一个刚性制度去保障宰相制度稳定的前提下,宰相制度相对独立的组织体系则会因为专制制度的“反组织性”“排斥社会联系性”而遭到君主的排斥。

皇帝制约宰相的措施

宰相制度的存在在一定意义上体现了一种分权色彩,在中央集权君主专制制度下,君主为保障其独揽大权、至高无上的地位,便会通过一系列措施来削弱相权。 西汉 , 刘彻 为了削弱相权,采取的举措是设立“中朝”来限制外朝,即宰相的权力。 具体措施是提拔了本来作为内朝保管文书的小职“尚书”的实际职权,汉武帝经常通过尚书署来亲自裁决政务,并以 大司马 大将军的名义为事实的执政,这样就将 丞相 府从决策机关变成了执行机关。后来,所谓尚书署也逐渐转变成了尚书台,成为日后皇帝的机要秘书处,夺去了丞相的很多职权。

明朝皇帝完全将君主专制与宰相制度对立,废除了相权,从而保证君主的至高权威。明朝初期,开国皇帝 朱元璋 以“谋不轨”罪诛宰相 胡惟庸 九族。除掉胡惟庸后,朱元璋废丞相,撤中书省,事由六部分理,后设 大学士 供皇帝作为顾问。 内阁大学士的权力不如宰相,只有“票拟”权力,先送宦官,再由宦官上呈与皇帝。从此明朝名义上再无宰相一职, 朱棣 后由内阁首辅实质取代。清朝时期君主专制制度达到了顶峰。清沿用明制,亦设 内阁 和大学士,但 清代 军政大权掌握在满洲贵族组成的议政王大臣会议之手。1732年 雍正帝 设立军机处以后,实权又在军机处,内阁徒有虚名,变成只是传达谕旨、公布文告的机构。

宰相巩固相权的做法

宰相为了巩固自己一人之下万人之上的地位,通过逢迎上意、排斥对手、控制言官的办法,来确保自己权力紧握,地位稳固。 李隆基 时期著名奸相 李林甫 ,为人阴险,极尽逢迎谄媚之能事。他收买嫔妃宦官,探得玄宗动静,迎台意旨,因而获得信任,掌握大权。 他对于才名高和受到玄宗重视的官员,必设法排斥,阴谋暗害,时人称他“口有蜜,腹有剑”。为了专权固位,他竭力阻塞言路,同时为相的 张九龄 、 裴耀卿 等皆被他排挤罢相。他久踞相位,自张九龄罢相后,独揽朝政,给整个国家、社会带来了巨大的灾难。 北宋 时期的权臣 秦桧 是中国历史上有名的奸相,他残害忠良,结党营私,贬斥异己,卖官鬻爵,甚至妄图架空畏敌如虎的 赵构 。秦桧任宰相期间,大力推行“新法”,削弱了地方豪门和官僚的权力,以此增强了朝廷对地方的控制。秦桧以其毒辣的政治手段,大力铲除异己,矫诏陷害自己的政敌,甚至将与他一同入主中央的大臣 童贯 等人,也置之于死地。

宰相制度评析

积极意义

1、改革了政治制度和管理体制

宰相制度的确立在中国历史上产生了深远的影响。秦始皇通过设立宰相制度,实现了中央集权,加强了国家的管理和治理。历代政权都对宰相的选拔和培养进行了深入的探讨和实践,形成了一整套科学的选拔机制和培养体系,使得中国的政治制度和管理体制得到了改革和革新,从而为中国的统一和稳定奠定了基础。

2、传承了政治文化和法治文化

宰相制度的推行,使得中国的政治文化得到了传承和发展。宰相制度体现了管理法的鲜明特征,即相权衍生且服从于皇权,一切以维护皇权的至高无上,以逐步发展中央集权直至顶峰为目标,完善了中国古代公法体系。

3.推进了文化发展和文化繁荣

宰相制度的存在,也对中国社会的秩序和文化的繁荣产生了重要的影响。宰相们重视文化传承和教育发展,大力弘扬传统文化,促进了中国文化的多元发展和交流,为中国历史上的文化繁荣打下了基础。

问题和局限性

虽然宰相制度对于中国历史的演进和进程产生了深远的影响,但是在其发展的过程中也存在着一些问题和局限性。

首先,宰相制度对皇权造成了极大威胁。宰相制度对中央集权的君主专制制度产生了重大影响。宰相是百官之首,一人之下,万人之上。但是宰相的权力过大,皇权就会受到相权的严重制约,这就会造成主弱臣强的局面,甚至造成擅权误国的结果。宰相权力的膨胀,招致了皇帝和宰相之间的矛盾加剧,一定意义上也体现了君主专制中央集权官僚制度内在的矛盾发展进程。

其次,宰相的选拔流程存在着缺陷。由于宰相管理的事务异常重要,因此宰相的选拔和任命通常是在皇帝的个人意愿下进行的。这就导致了一些宰相任职后,胡作非为,如奸相 秦桧 、 李林甫 等。他们祸乱朝纲,陷害忠良,对国家的正常发展产生了消极影响,甚至导致国家灭亡。

最后,宰相制度限制了社会民众的政治参与度。在宰相制度下,社会民众的政治表达和政治权利得不到充分保障。民意不畅通,社会就动荡,政权则不稳。所以,在当今法治社会的建设中,必须从最大多数人的最根本利益出发,集中和反映人民的智慧、利益、要求和愿望,维护人民利益,增进人民福祉,提高政府工作的透明度,努力提高政府公信力,满足人民群众对法治政府的期望。

影响

两千年来的“宰相制度”,随着专制主义中央集权制的确立而产生,中国宰相制度在不同朝代都具有其特殊性,但它们相继而变都有一定的趋势。“皇权”和“相权”之间的矛盾和斗争,也推动着专制主义 中央集权制度 ,逐步强化。 由君主集权发展到君主专制,最终推向了君主独裁。同时,“宰相制度”的演变,从形成到最后废除,也从侧面反映了中国封建社会的确立、发展到最后的衰落过程。

中国的宰相制度经历了两千多年的历史,无论是它的鼎盛时期还是衰败时期,都不能否认宰相制度对中央集权的君主专制制度的重大影响,它是考量帝制中国政权以及君权合法性的一个重要因素。

相关记载

《 韩非子·显学 》:“明主之吏,宰相必起於州部,猛将必起於卒伍。”本为掌握政权的大官的泛称,后来用以指历代辅助皇帝、统领群僚、总揽政务的最高行政长官。如 秦汉 之 丞相 、 相国 、三公, 唐宋中书省、 门下省 长官及 平章事 , 明清之 大学士 等。

《史记·陈丞相世家》:“宰相者,上佐天子理阴阳,顺四时,下遂万物之宜,外填抚四夷诸侯,内亲附百姓,使卿大夫各得任其职也。”

北齐 颜之推 《颜氏家训·省事》:“或有劫持宰相瑕疵,而获酬谢,或有喧聒时人视听,求见发遣。”

《阅明史马士英传》诗:“王师问罪近江濆,宰相中书醉未闻。”

历代称谓设置

历代丞相代表

参考资料

  1. 2026-09-13
  2. 【品典】宰相必起于州部,猛将必发于卒伍-中央纪委网站 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 2026-09-17
  3. 君相之间:中国古代的皇权与相权-北京大学光华管理学院高层管理教育(ExEd) 北京大学光华管理学院 2026-09-17
  4. 《颜氏家训》里"三纸无驴"的故事-中央纪委网站 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 2026-09-17
  5. 岭上白云朝入画 樽前红烛夜谈兵——康乾盛世的闺阁吟唱 _光明网 光明新闻 2026-09-17